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10 15:02:50来源:网络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2018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有关“申请-考核制”的事宜,说明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 6 年(到录取年的 9 月 1 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

  选择“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12 月 8 日 12:00,具体办法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报名费每人次 200 元,须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在线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三、材料提交

  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需将以下材料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 16:00 前邮寄到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8、三年内的英语水平证明(2014 年 12 月 31 日后获得,具体标准如下,符合其中一项即可),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其他语种(日语、俄语、德语、法语)需参加北京大学于 2018 年 1 月 6 日组织博士研究生小语种考试,合格标准另定,该成绩仅当次有效。

  ①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 60 分以上;(2018 年 1 月 6 日,我校将继续举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该项考试成绩将作为我院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认可的有效外语成绩,具体安排请关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通知);

  ②TOEFL 成绩 90 分以上(IBT);

  ③GRE 成绩 310 分以上; ④GMAT 成绩 650 分(含)以上;

  ⑤全国 CET 六级考试 550 分(含)以上;

  ⑥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⑦雅思成绩(A 类)6.5 分(含)以上;

  ⑧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9、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的个人研究成果(如有请提供)。特别说明:

  1、我院申请-考核制的招生专业中,每个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专业(方向),每个招生年度只能申请一次。只在网上报名而未邮寄或未按时邮寄材料者,或只邮寄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国家和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3、材料寄送要求:申请材料请按上述 9 项材料顺序整理(学术成果证明、外语成绩证明等材料,如有多份,可将同类材料装订),装于档案袋内,以便招生部门核查。递交方式:本人送至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递交,或以快递方式(暂仅限 EMS 或顺丰)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廖凯原楼 125 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1。

  四、考核与评审

  学院组织招生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最终按照 300%左右的比例,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公示。整个材料审核与复试过程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宁缺勿滥的标准,在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之下进行。

  1、初审政府管理学院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之后进行形式审查,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合格。各二级学科专业组(招生专家组)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合格考生进行初审,决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选。二级学科专业组(招生专家组)决定进入复试考生人数。

  2、复试复试方式可以是笔试+面试,也可以只进行面试,具体方式由各二级学科专业组自行决定;若复试包含笔试的,由二级学科专业组自行出题、评分;面试由不少于五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进行,每位专家均对考生打分,考生的面试最终成绩按平均分计算;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二级学科专业组根据不同的考试方式,计算考生的最终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中各部分所占比重详见“复试规则”(将于复试前公布)。

  五、学习年限 、毕业就业、奖助学金、住宿安排等事项,按照北京大学的统一规定执行。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政府管理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通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政府管理学院成立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3、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以向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七、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51644 地址:北京大学廖凯原楼一层125室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sg.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51354 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 房间邮编:100871 网址:http://grs.pku.edu.cn/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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