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05 16:36:57来源:网络

国家行政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国家行政学院是培训高中级公务员的新型学府,是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也是为中央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开展社会科学特别是公共行政等领域理论研究的重要机构,发挥着公务员教育培训主阵地和政府参谋咨询的智库作用。具体详见国家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nsa.gov.cn/。

  一、招生名额

  学院2018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5名(招生专业目录附后),其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19名,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16名。

  二、培养目标

  学院招收公共管理博士研究生,旨在培养能够系统掌握公共管理专业知识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高水平管理人才与理论、政策研究人才。

  三、招生类别

  学院博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两类。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脱产学习,人事档案须转入学院。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未取得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同等学力人员:即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8年9月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两篇学术论文。

  (四)非学历教育的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我院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在报名前获得硕士学位。

  (五)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六)年龄不限。

  (七)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八)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九)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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