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9-21 14:39:12来源:网络

  五、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我校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宽150象素,高200象素)。网报期间,考生可在网上查询、修改本人报名信息,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正。网报结束后,考生报考信息一律不予修改,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支付报名费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我校要求支付报名费200元,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

  3、寄(或送)报名材料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下载打印所有的报名材料,填写完整,并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快递或挂号方式将所有报名材料寄(或送)至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逾期未交材料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⑵两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⑶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⑷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位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⑸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届生可不交。往届生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部的红章,决议中包含对硕士论文的评语);

  ⑹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

  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的证明;

  ⑻政治审查表;

  ⑼身份证复印件;

  ⑽其他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同等学力报考者不交⑶、⑷、⑸三项材料,但必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已经学习过的硕士生课程成绩证明原件、发表论文复印件、获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4、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初试前对考生所有证书及证件原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详见各专业考试科目栏)。

  2、复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

  七、考试日期和地点

  1、初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相关通知。考试地点:上海理工大学。

  2、复试时间及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八、录取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3、管理学院的相关专业,按照管理学院关于博士研究生招收与培养的相关规定执行。

  4、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费及资助

  学费及资助情况请参考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管理规定栏《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收费和奖助方案实施办法》。

  十、其他

  1、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2、考生报考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或考生单位负责。

  3、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录取时,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4、无论是否录取,考生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5、凡涉及报考、录取等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usst.edu.cn)。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

  上海理工大学研招办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考生如有事询问,请直接来函来电联系。

  学校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 邮政编码:20009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号码:021-55272521(兼传真)

  网址:http://yz.usst.edu.cn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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