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9-24 17:26:41来源:网络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非学历教育在读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能报考。

  4.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能报考:

  ①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该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

  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

  ③修读过四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必修课程成绩证明;

  ④外语要求六级通过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授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

  ⑤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专业主干课程;

  ⑥当年不得同时报考我校博士和硕士两个层次的研究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五、报名、考试

  (一)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

  1.网上报名:四种招生方式的考生都需要进行网上报名。详细情况请关注2015年11月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发布的《四川大学2016年博士生报考网上报名须知》。

  2.现场确认:2016年3月1至2日进行现场确认,除申请考核制外的其他招生方式的考生都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3.提交材料:报考人员需在现场确认时送交下列材料(不能来校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将相关材料在2016年3月2日前寄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完成后即可下载打印);

  (2)研究生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学生证复印件,学位证书在入学前补提供;复试时查验学位证、学生证原件);

  (3)专家推荐书(报名时由网上下载,需两名专家推荐);

  (4)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出具外语六级或在职人员申请授硕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修读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必修课程成绩证明;

  (5)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及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须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送交经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签字盖章同意的《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否则将不会进入该专项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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