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0-21 17:32:58来源:网络

  (六)以申请-审核方式申请“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各项的要求。

  2.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二年级在校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原则上来自国内高水平大学、中科院、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排名位列前30%学科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3)在高水平大学(国外一流大学毕业的考生在申请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中科院、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排名位列前30%的学科,已获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以非定向就业方式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即档案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存入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的人员)。

  3.原则上,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40 、IELTS≥6.0、TOEFL≥85、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会议论文除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

  4.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五年内【2011年1月1日之后(含1月1日)】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人文社科类须在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上发表论文,理工科类须发表被SCI、EI(核心)收录的论文。

  5.申请“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文科类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项目、理工科类有在研国家级重大研究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项目”导师的申请者优先。

  以申请-审核方式申请“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考生于2015年10月提出申请,具体报名、考核、录取要求以届时公布的工作办法为准。

  二、学院或学科以“申请-审核”选拔方式招生的,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录取等具体程序以学院通知为准,详见10月底前公布的各学院招生细则。

  三、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1.考生于2016年1月6日-22日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njnu.edu.cn),提交报名信息,同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网报前需前往报考学院网站查看博士招生细则,并与导师或报考学院取得联系,了解报考类别限定、导师名额等信息。

  3.考生网报时请注意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

  4.我校报考方式分为按专业报考和按导师(组)报考两种。

  按专业报考:考试结束后在专业内(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在报考方向内)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经双向选择后确定导师,考生网报时所选导师仅作为考生意愿,不作为选择导师的依据。

  按导师(组)报考:考试结束后在导师(组)名下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网报时所选导师(组)即为拟录取导师(组)。

  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均为按专业报考。按专业报考的有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学和教育技术学专业、外国语学院、社会发展学院中国史专业、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其他均按导师报考。地理科学学院按导师组报考,每个导师组相当于一位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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