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06 16:08:25来源:网络

  (三)考试(初试、复试)

  1. 初试

  初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13日

  初试地点: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具体安排以学校研招网公告为准)

  初试科目: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均为笔试,具体考试科目见《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由学校统一组织。

  2. 复试(各学院组织专业课考试)

  学校拟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时间:2016年4月中下旬

  复试地点:由各报考学院确定(具体时间请关注“东华大学研招网”或“东华研招”微信相关公告)

  复试内容: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核评价,评价结论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综合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重点考查考生知识应用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详见当年的《东华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六、申请-考核

  (一)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心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或其他应试考试相应等级;

  5.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二)申请办法

  “申请-考核”招考方式免学校统一组织的初试,符合条件的本学科或相近学科考生可直接进入所报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具体要求详见“博士招生”专栏的相关类别报考说明,申请程序如下:

  1. 考生于2015年11月1日-11月30日在东华大学研招网(http://yjszs.d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详见“博士招生”专栏的《东华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说明》;

  2. 备齐报考相关材料,寄送至所报学院的研究生教学秘书;

  3. 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4. 学院组织综合考核(2015年12月1日-15日,具体时间请关注“东华大学研招网”或“东华研招”微信相关公告);

  5. 学校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

  6.“申请-考核”不被录取的考生将被自动转为普通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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