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11 15:29:30来源:网络

  五、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016年,我校所有博士生指导教师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包括以下程序: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二)直接攻博:在符合我校专业要求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学位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实施办法见《武汉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1]60号)及《关于做好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三)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由考生提出申请,经我校考核合格后确定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四)优秀人才单独选拔:我校针对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领域内科研成果及管理业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2016年,此招生方式仅在武汉大学北京研究院和广东研究院实行,具体实施办法见《武汉大学2016年单独选拔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六、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16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一)时间:2015年11月17日—12月31日。

  (二)流程: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提交有关信息和上传登记照;

  2、网上缴纳报名费6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95元),另代收文具费10元。

  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和《武汉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

  说明: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学位学历信息,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网报截止后,考生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及时向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培养单位应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各培养单位应在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一)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符合条件且申请的考生请提供,点击下载);

  (二)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三)《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四)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五)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

  (六)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七)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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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武汉大学 考博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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