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12 14:31:46来源:网络

  4.复试内容:

  (1)报考“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学院的复试内容,详情请见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

  (2)报考其它学院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3)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

  5.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到各学院报到、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复试。

  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要求组织公示。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对符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6年6月中下旬。

  六、学习年限

  自2016年起,我校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七、学费标准

  我校所有类别博士生的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人·学年。

  八、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gs.ruc.edu.cn

  院系联系方式:http://pgs.ruc.edu.cn/articleWeb?article.id=87&category.id=14

  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邮编:100872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欢迎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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