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2-01 16:59:48来源:网络

  四、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指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需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现场确认时与报名材料一起提交),研究生院组织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被录取为当年的博士研究生,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同时取消硕士研究生学籍。

  五、报名、考试

  (一)网上报名

  我校博士报名采用国家教育部统一的博士报名系统,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公告,按要求填报。

  1、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日~3月20日。过期网报系统自动关闭,不接收补报。

  3、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的考生都需要进行网上报名。

  4、具体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流程要求进行报名。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25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注意:其它时间不受理)

  现场确认地点:迎西校区行政主楼4层研究生院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系统中将不能打印准考证。

  1)报名系统中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附件中下载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粘贴相关材料。

  3)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从人事档案或毕业院校档案馆开具,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馆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在读院校研究生院(部)开具。

  4)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摘要及硕士论文评议书,已发表的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论文题目及摘要。

  5)两份专家推荐书,内容不得雷同。

  6)体检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7)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科、硕士期间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取得国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8)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有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9)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提交近三年(2013年以来)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期刊要求为当年的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专业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

  10)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须额外提交的文件有:《太原理工大学在校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科研成果复印件、六级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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