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2-01 16:59:48来源:网络

  六、入学考试

  1、初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24日

  2、地点: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考生于考试前2天,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查看考场安排。

  3、考试科目:英语、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和数学课程(数学课程在矩阵论和数理统计中任选一门),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参考《2016年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

  达到初试规定录取线的考生于5月上旬前后在所属学科进行复试,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复试具体时间由学科通知考生,复试办法由各学科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基础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七、录取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复试通过的考生,根据初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考核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

  1.定向(委培)

  定向(委培)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我校三方之间签订相应的定向委培培养博士生合同书,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研究生院,留在原单位,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毕业后不就业派遣。

  2、非定向

  非定向考生录取入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享受各类奖助学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3、被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只录取非定向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进行全脱产学习。

  4、录取比例

  同一学科中,定向(委培)博士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学科录取计划的10%,不足1人按1人算。

  5、在报名提交“定向(委培)”信息时,请认真如实填报。在培养学习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时提交的定向(委培)信息进行录取和培养,录取类别不得更改。

  八、培养模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起所有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交学费10000元/学年,按在校学习期限每学年交一次,共交三年。

  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研究生(以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研究生院为准)享受每生每年10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及15000元的助研津贴,共享受三年。其他奖学金,入学后见学生手册。

  九、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351-6010370

  办公地点:太原理工大学北校区主楼419房间

  信息发布网站: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网址:www.gs.tyut.edu.cn/admissions

  欢迎报考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祝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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