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2-23 17:40:34来源:网络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2016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2人,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在职考生。考生须在报考前向所在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设有民教处的由民教处负责,未设民教处的由高教处等相关处室负责)递交《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下称《骨干人才登记表》)进行资格确认,确认通过按我校要求参加网上报名。

  4、录取类别含非定向和定向两类。拟录取为非定向考生需将人事关系(含工资关系)、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5、已通过申请-审核制方式拟录取的考生也必须网上报名和确认,报考专业须和申请-审核制拟录取专业、导师相同,未经过网上报名及确认,或报名专业与申请-审核制拟录取专业、导师不符,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审核制拟录取资格。

  6、考试时间:2016年4月9日至4月11日(初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7、考试地点:福建农林大学(福州金山)。

  四、报考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网报后,于2016年3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以受理)提交报考材料及报名考务费(160元)进行报考确认,外地考生可邮寄。

  2、考生报考确认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培养科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非定向或定向。

  ②考生本人签名的第二代居民身份复印件。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④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硕士生应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⑤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⑥应届硕士生需提交课程学习成绩单。

  ⑦同等学力者不交④⑤两项材料,但应当交证明达到同等学力水平的详细材料,并附上相关的本科学历认证报告。

  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应提交《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经我校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发放准考证。

  3、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外地考生的报名费请于2016年3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局寄至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50002)(汇款单留言栏需填写考生姓名和博士报名费)。本地考生可在送交报名材料时缴纳。

  五、考试科目:1、英语;2、两门业务课;3、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另加试两门专业课程,须在提交的表格上注明加试科目并签字确认)

  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园林规划设计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

  六、学费:全程学费3万—4万,具体收费待我校相关部门确定后再公布于我院网页。

  七、奖助贷体系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贷体系一览表

奖助贷类型

奖助贷对象

奖助贷金额

奖助贷条件

(或比例)

新生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5000元/生

以公开招考方式录取硕博连读生

国家助学金

博士研究生

24000元/生·年

非定向生100%

“三助”岗位津贴

助研

博士研究生

导师自筹

由导师或聘用单位根据参与科研实践工作量发放酬金

助教

助管

博士研究生

津贴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由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量发放津贴

学业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农学

一等奖

12000元/生·年

5%

二等奖

10000

元/生·年

20%

三等奖

8000

元/生·年

25%

非农

一等奖

12000元/生·年

5%

二等奖

10000

元/生·年

15%

三等奖

8000

元/生·年

20%

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30000元/生

品学兼优学生,奖励名额由福建省教育厅安排

严家显

最高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

20000元/生

品学兼优研究生,全校每年2名

国家

助学贷款

博士研究生

贷款金额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

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所有研究生

  八、学制:4年。

  九、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您一定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姓名、联系方式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填写清楚。

  十、由于教育部2016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相关文件未下达(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我校2016年招生目录上的招生人数按111人预分配,我校将在复试前根据招生计划、生源状况、招生有关规定和初试情况拟定复试方案。

  十一、联系方式:0591-83789215、83769584(黄老师,李老师)

  本简章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报考有关表格下载(专家推荐书、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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