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0-31 19:48:00来源:网络

  (三)直接攻博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推免生(直博生)接收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16〕62号)要求执行,不再进行报名。

  (四)申请考核

  我校化学化工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大气科学学院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固体力学(080102)、工程力学(080104)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报考要求以相关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为准。

  (五)少数骨干

  详见《兰州大学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2.对象:报考兰州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两种考试方式的所有考生。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兰州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并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考试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

  ●请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各阶段已获学位(学历)证书编号等信息,以上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上一致,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

  ●请按网报系统要求提交部分材料的电子版。

  ●电子照片将用作考试、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校园卡等用途,请认真准备。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照片一般应为蓝(白)色底色的免冠头像数码近照,图像必须清晰,格式须为jpeg,大小控制在35k以内。相片尺寸为150(宽)×200(高)像素(pixel)。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提前按上述要求准备电子照片。严禁通过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电子版照片。

  (二)报考材料提交

  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请于2017年1月9日前将以下报考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到有关招生学院。逾期未寄(送)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1.普通招考考生

  (1)《兰州大学2017年博士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

  (3)《兰州大学2017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附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通讯评议书(在读硕士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交)、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学位证明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

  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兰州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②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

  ③中职或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④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硕博连读考生

  除提交上述(1)、(2)、(3)材料外,硕博连读考生还须提交:

  (1)《兰州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专用)。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以上各类材料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

  (三)报名考试费

  1.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费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已获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00元,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9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10元。

  2.缴纳方式

  (1)除“两段制”考试办法学院(见下文说明)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报名费在复试报到时以现金方式缴至招生学院外,其他报名考试费均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纳。

  (2)未按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

  五、资格审查

  各类考生的报考资格由招生学院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按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并由招生学院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准考名单统一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招生学院通知有关考生并说明理由。

  兰州大学研招办根据招生学院备案的准考考生名单和有关考生的报考信息,对考生的准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最终准考考生名单于2017年2月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请有关考生注意查询。其中:“申请考核制”准考考生名单由相关招生学院公布。

  学院复试时查验考生学历学位证明、同等学力职称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等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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