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江苏)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1-02 16:56:00来源:网络

六、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申请-审核制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技术创新型”除外)。录取“定向就业”类别在职考生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本年度招生总规模的15%。
1.“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书,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技术创新型”除外)。
(四)录取通知书拟于2017年7月发放,录取考生于2017年秋季入学。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1万元/生·学年。
(二)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2万元。
(三)奖学金: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评定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其中,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标准每生每学年4万元,且免获奖者当学年学费;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
(四)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导师配套提高生活补贴制度,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八、 专项招生计划
(一)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招生名额2人,不接收汉族考生报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初试前将加盖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的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
(二)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
2017年我校继续安排专项指标约20名,支持地球科学、化学、材料科学创建ESI一流学科。以ESI专项指标录取的博士生,可参照优秀创新博士标准给予奖学金,并根据ESI论文引用情况另行奖励,具体奖励情况、招生条件和要求另行公布。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请务必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生目录中各学院拟招生数不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等国家专项计划和“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我校专项计划名额。
(五)申请-审核制考生,材料初审未通过的,仍可以普通招考方式参加考试。
(六)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表示国家重点学科。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金山东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008
咨询电话:0516-83885990
传真号码:0516-83885990
网址:http://yjsb.cum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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