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1-11 18:05:14来源:网络

  五、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2017年2月1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http://yanzhao.bjut.edu.cn/),点击“网上报名”-“博士生报名”-“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报名要求: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后,应尽快(最晚应于2017年2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第二教学楼316房间)或邮汇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寒假期间请邮寄材料)。对未支付报名费或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均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费一旦交纳,则不再办理退款手续。考生必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北京工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请考生于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

  2. 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的应届生证明信原件;

  3.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保存单位的公章);

  4. 身份证复印件;

  5. 至少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该推荐书模板请考生于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

  6. 同等学力者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发表论文复印件,以及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的证书复印件;

  7. 报考申请考核制学科的考生,按照《北京工业大学试行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提交相关材料。

  六、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公开招考考生须在2017年3月10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三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者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院(部、处)的证明原件和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学生证;本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只持研究生证前往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核。凡境外单位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有疑问的学历证书时,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学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1. 初试

  (1) 考试时间:2017年3月11~12日;

  (2) 考试地点:北京工业大学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 初试方式:笔试,考试科目详见“2017年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 复试

  (1) 根据初试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 复试时间:2017年4月中下旬;

  (3) 复试地点:北京工业大学校内,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 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核在复试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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