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1-24 16:58:37来源:网络

  (七)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录取考生于2017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届时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我校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选拔优秀在读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欢迎广大考生积极参与这一项目。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查询相关信息。

  (九)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请参见附件4。

  (十)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一律按新政策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yanjiusheng.bucm.edu.cn/index.htm

  咨询电话:010-64287519/6502;

  电子邮件:bucmbs@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1 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34、236房间

  邮政编码:100029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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