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戏剧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2-06 17:48:46来源:网络

  (三)汇款支付报考费

  考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汇款支付报考费。

  汇款日期:2017年3月21-28日。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标准为200元/人、考生以银行汇款的形式汇到我院账户(汇款时应注明“博士生报考费”及考生本人姓名)。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户名:中央戏剧学院;账号:332456018721。

  港澳台考生暨外国来华留学攻读博士学位考生报考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现场确认

  1、时间:3月27-28日,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一层),联系电话:010-56620342。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赴现场进行。

  2、《2017年博士生报名登记表》,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报信息后,在系统中生成、打印本表,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表中相应位置签署“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博士研究生”或者“同意报考非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博士研究生”(所填写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应与本人报考的研究方向相符)的意见,并签字盖章。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非院系)签章,档案在人才市场的往届生由人才市场签章。公章打印无效,电子签章无效。未提供上述签字盖章材料者,不予准考(港澳台考生无须盖章)。

  3、考生须于现场确认时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

  (1)填写、签章完整的《2017年博士生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三张照片(2寸彩色证件照);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专业技术职称水平相当的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中需按要求提供专家的联系电话,推荐书使用中文书写);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论文评阅意见书和答辩委员会决议等(应届生只需提供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4)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应当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原件,并补交复印件。凡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需于报名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不提交上述第3项材料,需提交已学过的硕士学位课程证明材料(结业证书、成绩单)和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全文;

  (6)《课题研修申报书》,以及与所报考专业有关的论文(限已经公开发表的)、艺术实践证明材料;

  (7)汇款收据(交复印件,验原件)。

  网上报名信息通过审核、规定日期汇款支付报名费、现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

  (1)外国语。(2)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政治理论)。(3)业务课3-4门。(4)口试(面试)。(5)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剧)。

  报考导演系的考生,“导演理论”科目须成绩合格(满分100分, 7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考试;“导演理论”成绩合格者名单将于“导演构思”科目考试前通知考生。

  (二)考试时间、地点:2017年5月8-12日,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组织办法,本院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除《中央戏剧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注明外,每位导师招生人数最多不超过两名,学院招生总数不超过25名。招生人数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本年度博士招生计划为准。博士生导师最终招生名额的确定,按《中央戏剧学院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名额的规定》(见附件2)执行。

  (二)我院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排序,并综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与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入学考试成绩排序依据为:各科考试成绩均达到我院合格标准的考生,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按导师分别排队);总分相同按专业面试(口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总分、专业面试(口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中央戏剧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业务课考试科目2”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在《中央戏剧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内,且符合《中央戏剧学院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名额及岗位工资标准的规定》,依次拟录取。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在本专业方向内,按排名先后,经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 并综合考虑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后,进行调剂拟录取。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拟录取原则及名单向社会公示。我院确定的拟录取名单须经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给考生本人。被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取消入学资格。

  八、报考费用及学习期间的待遇

  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参加考试的往返路费、录取后赴校的路费、行李托运费等,由本人自理。在学期间待遇由我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

  九、学费标准

  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10000元。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标准下达,按新标准执行。学院建立奖助体系,支持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完成学业。

  十、就业

  考生可报考定向(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院,我院、考生及其档案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录取协议)或非定向(录取后档案转入我院)博士研究生。

  毕业生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有关报名材料必须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院教师不以任何形式参加考研辅导。我院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提供历年试卷。

  社会上以“中央戏剧学院”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与中央戏剧学院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以免受骗。

  (三)对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核或考试中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伪造替代、抄袭雷同或作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zhongxi.cn

  学院昌平校区地址(邮件寄送请使用顺丰 95338):

  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4号(温都水城) 中央戏剧学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102209

  乘车路线:地铁五号线天通苑北站下车,换乘快速公交3线,温都水城站下车;地铁2号线安定门站下车,换乘快速公交3线,温都水城站下车。快速公交3线请乘坐安定门—温都水城线路。(快3公交车有三条支线,请注意选择安定门—温都水城线)

  联系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56620342 (未尽事宜暨疑难问题)

  (010)56620341 (考试资格审核相关问题)

  纪检监察办公室 (010)56620371

附件下载:博士简章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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