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2-21 10:38:55来源:网络

  外地考生(函报)可采用EMS等快递方式邮寄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收取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至3月4日,截止时间以寄送地邮戳为准。

  研招办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530004,联系电话:0771-3231243。

  (3)考生应送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广西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考定向就业(在职定向)的考生,还须工作单位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定向就业”并加盖公章;

  ③两份《广西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级专家,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涉及广西大学可加盖专家所在二级单位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推荐书无效;

  ④本科、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历提供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应届硕士研究生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单位人事档案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加盖档案部门公章),贴在报考登记表指定位置;

  ⑤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入学报到时必须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且原件备验);

  ⑥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验);

  ⑦同等学力者须提交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核心刊物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原件、科技奖励、重大课题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盖章);

  ⑧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原件备验);

  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资格审查及下载准考证

  (1)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纳报名费者,可在考试前一周自行登录博士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用本人报名号和身份证号,下载《2017年广西大学博士研究生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二代身份证”参加初试、复试。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交的报考费不予退款。

  (4)寄送报名材料(函报)考生参加初试时,提前一天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补验。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23日。

  2.初试地点:广西大学专家楼教室,详见《2017年广西大学博士研究生准考证》。

  3.初试科目:

  初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每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初试科目为:

  ①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考政治理论),时间为4月21日下午。

  ②外国语。外国语考试不考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③业务课1

  ④业务课2

  具体考试科目见《广西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初试后进行复试

  (1)时间:初试结束后,4月23-25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

  (2)方式: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要求可向报考学院咨询了解,复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者在复试时还要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是否加试及具体加考科目请与所报考学院联系。

  八、体检

  1.时间、地点

  4月21、24日上午8:00---11:30考生持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自行到广西大学东校园校医院体检,体检考生上午需空腹抽血检查, 体检完毕将体检1、2回执单交回招生办, 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已参加了毕业体检的我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可免检。

  2.体检标准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录取

  对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者,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评定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博士研究生报考、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进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落实就业去向。

  人事档案、工资等关系不转入我校及攻博期间不脱产的定向就业考生不能申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科研资助金。

  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应与录取类别一致。最终录取类别选定将不能修改,由此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费及奖学金

  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和学费、食宿费由本人自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

  我校构建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励比例70%,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励比例30%,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博士生导师每年给予博士生科研资助6000-10000元(限非定向生)。

  十一、其他说明

  1.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同时了解该导师招生计划和硕博连读人数。

  博导的联系方式请登录广西大学主页教师信息网查询或查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2.有关专业方面的问题,考生可直接与报考学院研究生办联系咨询。

  3.我校作为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详情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www.csc.edu.cn查询。

  4.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 6月 10日 前 告知我校,否则在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被重复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6.绝不允许考生同时报考硕士 和 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 和 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将按取消学籍处理。

  7、请考生及时留意广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和报考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93

  办公地址:广西大学君武馆203室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530004

  电话:0771-3231243

  传真:0771-3232827

  网址:http://www.gxu.edu.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

  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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