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13 15:56:55来源:网络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普通招考方式: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25日

  2、申请-审核方式: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25日

  3、硕博连读方式: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25日

  (二)报名程序及方法参见我校博士生报名相关通知。

  八、初试

  普通招考方式

  1.考试科目:①英语 ②业务科1 ③业务科2 ;

  ①英语 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其余科目由外校命题。

  2. 考试方式:初试采用笔试。

  3. 考试时间: 2018年3月10日-3月11日。

  4. 考试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

  九、复试

  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比例及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资格审查: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执业医师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体格检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进行,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组织,在复试时进行。

  政治审查: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复试阶段进行政治审查。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报名时,报考类别需填写为定向。工作单位需在报考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在复试时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在学期间,档案和组织关系还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为应届毕业生或无工作单位或近期准备辞职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的考生。复试后需要将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前凭我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

  报名后,报考类别不得更改。

  2018年,我校博士定向生录取比例拟控制在各专业的35%左右。其中25%为校本部及各直属附属医院,10%为校外单位(含省外)。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jsgl.zcmu.edu.cn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以上条件具体由学校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传真):0571—86613539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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