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18“申请-考核”制心理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14 15:40:43来源:网络

  (2)网址:yz.chsi.com.cn/bsbm/

  (3)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要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

  (4)2017年12月24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下列各项申请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通过EMS快递送(寄)至天津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李鹏老师收,邮编300387,联系电话:022-23766143。信封上注明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材料)。

  2.缴纳报名考试费

  (1)初审合格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

  (2)缴费时间:由天津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另行通知。

  (3)不接受现场缴费。报名考试费支付后一律不退还,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三)申请材料

  1.《报名材料明细表》(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导师);

  2.《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往届硕士生须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取得国外高校学位的考生,须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本科、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2)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证明、本科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同时提交本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复印件,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

  提示: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方法

  A.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服务->学历查询->本人查询(学籍查询->在校生学籍)->(注册)登录->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申请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支付->打印

  B.学信网暂不提供2001年以前的学历查询服务,相关考生请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审核,研招办会根据教育部进一步的核查结论,通知学历核查有问题的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5.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的《推荐书》;

  6.《思想政治情况表》;

  7.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确认);

  8.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或权威证明;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0.科研工作介绍和自我评述(1000字左右);

  1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学科的研究兴趣和拟定研究方向(6000字左右);

  12.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和单行本、专利等复印件(如为SCI索引文章,请特别注明);

  13.其他证明材料;

  14.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近半年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四)现场确认

  时间:2018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考生本人持要求的报名材料到天津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现场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确认地点审核证件,审核合格者领取准考证。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查验或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学生证原件;

  4.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如有虚假、错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2.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3.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请考生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18年1月6日-7日(具体安排请留意教育科学学院网站公告)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评价、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

  1.基本评价(满分100分)。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科研成果进行评分,成绩以考核组成员的平均分计算,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2.科研素质考核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对考生心理学基础知识进行考核,重点为专业基础理论、前沿问题和相关知识及研究能力。笔试成绩6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终止申请资格。

  3.面试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对进入面试考核阶段考生的外语沟通能力、科研思维、科研技能和信息处理能力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以考核组成员的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申请资格。

  (三)考核地点:

  科研素质考核和面试综合考核在天津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举行(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七、拟录取

  按照考生报考导师的不同,以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最终成绩=基本评价成绩+科研素质笔试考核成绩+面试综合考核成绩。

  八、学习期限及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为三至六年,所有录取类型的考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每年10000元。

  单位代码:10065

  九、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22-23766143

  网址:http://jykx.tjnu.edu.cn/

  2.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022-23766157,022-23766343

  传 真:022-23766158

附件【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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