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20 15:43:42来源:网络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由考生学校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或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提交所学课程情况和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复印件)。

  考生在报考材料信封上应注明“2018年博士报考”字样,并在材料上注明本人的姓名及报考系别与报考专业;考生应将所有报考材料同时用EMS邮寄或亲自送达,切勿单篇邮寄,以免遗失。

  五、准考证的下载和打印

  经各系和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并确认交费后,考生可于2018年3月5日-26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和打印《博士研究生考试通知单》(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在考试前打印“准考证”,以免耽误考试。

  六、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采取笔试方式。

  初试分为两场,分别为:报考马克思主义研究系、经济系、工业经济系、农村发展系、财经系、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系、投资经济系、城乡建设经济系、政府政策与公共管理系、金融系、法学系、政治学系、社会学系、人口与劳动经济系、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系、社会发展系、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系、日本研究系、拉丁美洲研究系、西亚非研究系、美国研究系、欧洲研究系、亚洲太平洋研究系、世界经济与政治系,于2018年3月10日-3月12日考试。

  报考外国文学系、文学系、少数民族文学系、语言系、语言文字应用系、历史系、近代史系、世界历史系、考古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系、中国边疆历史系、哲学系、世界宗教研究系,民族学系、新闻系,于2018年3月24日-3月26日考试。

  复试于2018年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系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详细出行路线见我院网站www.gscass.cn“联系我们”网页)。

  七、初试科目及复试方式

  (一)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 日期/

时间

3月10日 (3月24日)

3月11日 (3月25日)

3月12日 (3月26日)

上午8:30—11:30

外国语

业务课二

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下午2:00—5:00

业务课一

初试加试(相关要求见“加试要求”第2点)

  加试要求:

  1.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初试时需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范围:马克思主义经典选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

  2.初试加试、复试加试的要求及科目名称,请考生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院网站——招生信息——博士招生栏目)备注中各系相关要求,不明之处请向报考系和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基础课教学部咨询确认。

  (二)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或面试、笔试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

  复试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将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考生在复试时提交: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2.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3.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在复试阶段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我院各系还将向参加复试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八、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教育部要求到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九、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8年6月中下旬。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考生类别

  我院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生。

  (一)非在职(非定向就业)

  非在职考生入学前(最迟在入学当年9月30日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院,且中途不得转出,毕业时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户口根据自愿的原则可迁入我院。

  (二)在职(定向就业)

  在职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院,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

  考生在报考时应慎重选择考生类别,一旦选定原则上不能更改。考生因特殊情况需更改的,应最晚于录取前向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更改,过期一律不作更改。因考生本人选择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按在职类别办理。入学时需签订考生、委托培养单位、培养单位三方协议书,毕业时按协议规定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

  十一、学制

  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不允许提前毕业。在职博士研究生(不包含“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如提前修满学分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批准可提前1年毕业。

  在我院通过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二、我院奖、助学体系及学费

  2018年我院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多方面调动、激发和保护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体系。

  (一)我院施行国家奖学金、研究生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二)我院施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并设立特困研究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对我院家庭生活贫困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资助。

  (三)我院施行“三助”岗位津贴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五)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10000元/年)。

  以上详情请登陆我院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管理栏目。

  十三、其他

  (一)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所造成的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我院会及时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在2018年博士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十四、联系方式

  1.考生如有网上报名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服务热线:010-82199588;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

  2.考生如有考试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报考系。联系方式见:我院网站—招生信息—联系方式。

  3.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81360224;传真81360219。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附件下载:

报考我院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问题与解答汇编.docx

1、2018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含附件1、附件2)

2、附件3:2018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附件4:2018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公开招考考试科目名称

4、附件5:2018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分类型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5、附件6:“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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