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31 13:46:05来源:网络

  (5)直博生:除满足上述第 1、2、3 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必须是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要求参看《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

  (6)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除满足上述第 1、2、3 条规定外,选拔要求参看《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试点办法》及各学院《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军人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援藏计划”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报考,请考生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s.swjtu.edu.cn)查询相关信息。

五、报名

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所有考生(不含直接攻博的考生),其报名都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只有完成二个阶段中所要求的全部报名手续,报名方才生效,二个阶段缺一不可。

  1. 网上报名以硕博连读、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报时间:2018 年 1 月 15 日 0:00-2018 年 2 月 22 日 24:00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具体网报时间请务必参看研究生院相关通知,以及所报考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特别说明: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定向”或“非定向”。在职攻读博士考生、 “少民骨干”计划考生、“辅导员专项”计划考生和“援藏计划”考生请选择 “定向”。

  2. 现场确认网报并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提交报考材料,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XI 现场确认时请带齐以下材料:(1)填写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按要求在相应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2)专家推荐书(网报成功后打印 2 份、填写,推荐人亲笔签名);

  (3)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在港澳台或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1 份,复印件正面请注明本人姓名及现场确认日期);(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复印件正面请注明本人姓名及现场确认日期);

  (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课程成绩单(必须为加盖红章原件,可在本人就读学校获得或人事档案中复印,复印件上须注明“此为原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并由出具部门加盖公章);

  (6)体格检查表(网报成功后打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提供并出具检查结果,加盖体检结论印章);

  (7)硕士学位论文 1 本(同等学力报考者、在读硕士研究生不提交);

  (8)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复印件正面请注明本人姓名及现场确认日期(同等学力考生);

  (9)《在读硕士研究生报考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承诺书》(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http://gs.swjtu.edu.cn “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应届硕士毕业生);

  (10)其他相关材料(以同等学力、专项计划报考考生需提供的材料)。以上所有报考材料(不含原件)请按顺序装订成册。未带齐以上材料或要求内容填写不全者,均属报考资料不全,不能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间:2018 年 3 月 1-2 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2:30-5:00 现场确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综合楼 231 室注意: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请务必参看研究生院相关通知,以及所报考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

  六、普通招考

  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2018 年 3 月 24 日-2018 年 3 月 25 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 4 号教学楼(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XII 特别说明: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将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全程视音频监控并录音录像)内进行。

  七、普通招考准考证发放考生本人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 0:00-2018 年 3 月 23 日 15:00 之间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则无法打印。

  八、普通招考

  考试科目 1. 考试科目:外国语、政治理论、基础课、专业课,详见我校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说明:(1)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政治理论课考试。(2)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需加试一门《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九、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复试考生成绩达到复试要求后,由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复试。复试办法和要求由我校及相关学院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制定后公布,请考生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和所报考院系的通知为准。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 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 120 元/人,交费办法届时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及相关学院的通知。

  十、录取教育部规定: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二)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或“非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辅导员专项计划”、“援藏计划”、委托培养为 “定向”,其他为“非定向”)。我校将严格控制 2018 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招生计划,在 2017 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上继续降低。定向培 XIII 养博士研究生不参评奖助学金。凡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方可参评相应的奖助学金,否则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三)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 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在港澳台或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得相应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学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的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十一、学费标准

  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及学制年限如表 2 所示:

  表 2 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学制年限

十二、奖助学金

我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加大奖助力度。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助”助学金。

(一) 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1. 国家奖学金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 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名额,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其评选工作,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执行。

2. 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级参考标准如表 3 所示:

表 3 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级参考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评选工作按《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 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 “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以下简称扬华奖学金)用于吸引博士生优质生源,依照“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奖励。其奖励对象,为全日制脱产学习的优秀博士生新生,奖励标准为每生 2.5 万元,每年不超过 60 名。其评选工作,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扬华新秀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 研究生助学金设置 1.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在籍且无固定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我校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发放 12 个月。我校一年级、二年级博士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担任本科生助教并通过考核,可获得助学金 3000 元/月;未通过助教遴选者、上一学期助教考核不合格者、 XV 不愿或不能担任教者,助学金为 2000 元/月。三年级、四年级博士生不作助教要求,助学金为 3000 元/月。助学金的管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具体情况如表 4 所示:表 4 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

  奖助学金办法如有调整则以我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三)科研、学术活动基金我校为杰出的博士研究生提供多种科研项目、学术活动基金。主要包括: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生创新基金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培育基金、暑期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国际会议学术交流项目等基金。

  十三、其他

  教育部规定:

  (一)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报考、考试、复试、录取或就业等问题,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我校作为招生单位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补习班或复习班,不提供任何考研参考书

详情请点击附件下载查看: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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