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医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8-10-30 15:53:21来源: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原件);

  4)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学校的教务或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原件);

  5)《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 1);

  6)与报考导师研究领域相关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附件 2),约 3000 字;

  7)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论文摘要及主要研究结果;

  8)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为学生证复印件);

  9)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在学或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山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注:1)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不予受理;

  2)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3)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五、材料审核

  核查验收材料完毕,由学院按二级学科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查,并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于 12 月中旬在学院网站公布。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

  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于 2019 年 1 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将在医学院网页公布。

  1、笔试

  笔试由学院安排统一,时间为 3.5 小时。内容主要包括公共英语、专业英语以及专业领域相关知识等三方面内容,

  各 100 分,合计 300 分。

  2、面试

  通过学院材料审核并且笔试成绩达到 180 分及以上者,

  均具有面试资格。由相关系、所、教研室(中心)按二级学科组织考核小组进行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其中博导不少于 3 人)。请考生须准备 PPT 向考核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 40 分钟(含个人报告 15-20 分钟)。面试总分 300 分。

  七、录取及调剂

  1、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按照所在二级学科面试小组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2、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 180 分者不予录取。

  3、通过笔试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所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我院的相近学科方向申请调剂录取。

  4、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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