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文系(珠海)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8-10-30 16:08:04来源: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四、网上报名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请于 2018 年 11 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ecampus.sysu.edu.cn/zsuyy/bsbm),按时间

  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报名时申请人只选择所报考的相应二级学科,在导师栏

  选择相应导师,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

  3、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交纳报名费或未将报考材料寄(送)交本系审查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初选公示前网上报名费未缴纳的考生,其报考材料一概不进行考核。

  4、所有申请人均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

  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1、申请人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及时向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交下列材料(可快递,限顺丰快递)。以下材料按编号顺序统一装入自备的大信封,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 24:00 前邮寄(送)至中山大学珠海校区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资料”。逾期或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详细邮寄地址见本简章之第十一项。

  所需提交纸质材料共计 11 项,寄送前请自查材料是否齐备: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务必签名;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 2000 字;

  (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4)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提交有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或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正反复印在同一面,并在其中一份复印件上签名;(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或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须入学

  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英语六级证书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8)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9)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11)不超过三篇的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3 日 24:00(以我系收到材料时间为准,即 12 月 3 日 24:00 前材料仍未寄到我系者,视

  为放弃申请资格)。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系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注:①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2、我系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逾期未交齐材料、

  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申请者必须如实、准确提交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实材料作伪,包括学术造假或者抄袭,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

  3 年内不再接受报考。

  六、材料审核

  1、我系按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组织专家组对符合申请条件

  的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后综合评议,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申请人名单。

  2、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于 2018 年 12 月中旬在中山大

  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网页公布。

  七、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于 2018 年 12 月下旬或 2019 年 1 月上旬进行,通过材料审核者,均具有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会以发邮件的方式另行通知,考生网报时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及邮箱地

  址。

  2、综合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

  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按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能力测试、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人面试不少于 60 分钟,其中 ppt 陈述约 20 分钟,面试总分 600 分,由外国语(100 分)、专业基础(100 分)、专业综合(100 分)和综合能力(300 分)四个部分组成,360 分为合格。面试专家按照考生综合情况独立评分,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八、录取与调剂

  1、按照分学科方向分导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审批并公示,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3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各学科专业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

  单。

  4、综合考核合格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所报专业录取者,

  可视情况向相近学科申请调剂。如系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系的申请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5、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九、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邓老

  师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中山大学珠海校区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办公室

  邮编:510275

  电话:(0756)3668123

  邮箱:dengxiuya@mail.sysu.edu.cn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网页:

  http://chinesezh.sysu.edu.cn/ “研究生培养-招生信息”栏目




附件下载:中山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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