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02 15:15:43来源: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文件,负责编制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外国语种限选英语语种参考。

  二、招生的导师、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四川师范大学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学费、学制及奖助

  第八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学费、奖助学金参评资格、住宿作如下规定:

  一、定向培养学制为4年,非定向培养学制为3年。

  二、博士研究生实行收费制。文学、教育学类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年9000元,数学类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按学制期内前3年缴纳。

  三、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由学校提供4年住宿(2人间)、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由学校提供3年住宿(2人间),并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四、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享受学制期内前3年奖学金参评资格,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享受学制期内3年奖、助学金参评资格。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发放按《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执行。

  第六章 报名

  第九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每年进行一次。

  一、报考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要求: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3.最高学位只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加试并参加政治理论科目的考试);

  4.获得硕士学位但未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需加试和参加政治理论科目的考试)。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时间和报名网址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现场确认时间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3.现场确认地点为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二楼211室);

  4.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复试、录取等阶段,教育科学学院考生不选择具体的导师,只选择所报考的培养单位。

  三、报名要求:

  (一)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网站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报考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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