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02 15:52:46来源: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五)报到及考核

  1.报到:2018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00 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应届生)、硕士学位证书及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英语水平证书原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

  2.考核时间:2018 年 11 月 29 日-11 月 30 日

  3.考试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备注:以上具体安排将在网站另行通知。

  4.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3: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稿)。

  5 其它: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按“普通招考”的方式报名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

  二、普通招考

  (一)报名条件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者应届毕业硕士生的报名条件:

  1.中国公民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所有专业不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的报名条件:除具备上述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者应届毕业硕士生的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 1、3、4 条件外,

  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2.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学习过与我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课程不少于 7 门(包括第一外国语、2 门政治理论课及 4 门以上专业必修课),必须由原学习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单;

  4.近三年内(自报名时起向前推三年)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核心刊物发表 2 篇或 2 篇以上相当 7 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系列科研论文; 5.除参加统一规定的本学科考试外,还需加试自然辩证法和色谱分析(药事管理学专业加试自然辩证法和药事管理学)。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8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 月 7 日;

  2.网上报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http://yz.chsi.com.cn/bsbm,认真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考生须自行承担责任。

  3.报考类别:考生报考时,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①非定向就业——拟录取时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时学校统一发放派遣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在职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且档案中需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及工资关系转出的介绍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在学校办理学生医保,原工作单位职工医保不予保留,必须转为学生医保。 ②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所在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三)提交申请材料

  1.现场提交的时间及地点时间:2019 年 1 月 8 日(08:30-11:30,13:30-16:00)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行政楼 235 办公室(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 26 号)

  2.申请材料的内容

  (1)《沈阳药科大学 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见附件 1,单独左侧装订);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列,统一(须用 A4 打印或复印)左侧修订:

  (2)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务必本人签字确认);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仅应届生提交);

  (4)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仅往届生提交);

  (5)硕士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原毕业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原章,同等学力考生不用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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