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27 17:02:44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

  (三)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亲自办理,并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无误后,我校研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作为考生准考凭证。未加盖研招办公章的准考证一律无效。

  八、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选)、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选)。

  (1)“申请-考核”制考生初选

  2019年2月25日-3月5日研究生院对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材料将提交至二级学科组(以下简称“学科组”)。学科组对考生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初选合格名单。研究生院将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初选合格名单。初选不合格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如果愿意参加普通招考,可以向研招办提出申请,在3月12日之前办理普通招考补报名手续。

  (2)普通招考考生初试

  普通招考考生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形式。初试暂定时间:2019年3月23日-3月24日。考试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以及专业课综合(具体内容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

  2.复试。

  (1)复试由学院或二级学科组负责组织,考核时间拟定于2019年4月。具体日期、地点请随时关注我校研招网相关通知。

  (2)初选合格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阶段须进行外文文献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四个部分的考核。

  (3)硕博连读与普通招考考生复试阶段须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两个部分的考核。

  (4)外文文献测试和专业课笔试在学科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外文文献测试时间为1小时;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5)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综合素质考核等四项内容。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和其他考核结合起来进行;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采用提问形式,各专业须建立不少于20道试题的题库,每位考生至少抽取3道题目做答;

  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采取答辩形式,考生须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汇报形式请按照各专业具体复试方案进行),并接受专家的提问;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素质。综合能力考核时间每位考生不得少于30分钟。

  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外语口语、听力测试10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40分,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40分,综合素质1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

  (6)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学科组可以要求思政相关人员参加面试,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并根据“函调”情况进行评判。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并采用一票否决制。

  3.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按各项考核内容的加权成绩计算。

  (1)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外文文献测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

  (2)普通招考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

  (3)硕博连读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二)考试地点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研究生院启铸恭温楼(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具体考场安排将公布在考生本人准考证上,也可在考试前三天登陆我校研招网查看

  九、体检

  考生的体检考核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并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一般为复试前一天,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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