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29 11:44:30来源: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1)《2019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报名系统报名成功后,在系统中生成该表并打印。

  ①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2019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中相应位置填写“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并签字盖章。请务必严格按照上述内容填写,否则材料审核不通过。

  ②报名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需签署报考意见,但必须保证在拟录取后,于规定时间内调取档案至我校(应届生为 2019 年 9 月 1 日前,往届生为 2019 年 6 月 1 日前),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专家推荐信 2 封(从报名网站下载后填妥,须由相关专业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填写,代签一律视作伪造)

  (3)考生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硕士毕业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红章,或由档案管理部门在成绩单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成绩单内容与档案内成绩单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红章,或由档案管理部门在成绩单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成绩单内容与档案内成绩单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4)往届硕士提供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境外硕士必须毕业后方可报考,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资格认证证明。有关境外学历资格认证详细情况请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网址为: http://www.cscse.edu.cn/

  (5)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少数民族,并填写《报考 2019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从报名网站下载),并由所在省、自 4 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签署意见。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另须提供满 6 年以上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副高以上职称证明、5 篇 CSSCI(不含扩展版)论文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报考材料属存档材料,恕不退还。在录取之后,拟录取考生需提供体检报告,未录取考生不必进行体检。(体检表从报名网站下载,考生自行联系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医院盖章有效。注:若医院使用专用体检表格亦可,但需确保覆盖我校体检表上所列所有检查项目,若所在单位在 2018 年 9 月 1 日之后进行过职工集中体检,亦可直接提供单位的体检报告原件,不必重复体检)。 我校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撤销录取。自 2019 年 1 月 5 日起,网上报名并在线缴纳过报名费考生可登陆网站(网址另行公布)自助查询是否已收到寄送的报考材料,并可在该网站上下载去年的外语/二外真题,查询到所报考博导的电子邮箱。研招办在收到考生报考材料后一周内会将是否收到报考材料以及报考材料是否齐全等信息录入查询网站,请考生自助查询。

  3、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并按时寄送书面材料后,请考生于 2019 年 3 月 8 日至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为我校虹口校区。具体地点、事项另行通知。

  4.其他普通招考考生在 2019 年 4 月复试阶段,考生还需交纳以下材料: (1)硕士论文复印件,在面试时直接交给导师,上交后恕不退还。 (2)科研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无公开发表学术成果者可不提交),在面试时由考生直接交给导师,上交后恕不退还。 (3)研究计划书(读博期间科研计划及博士论文撰写计划,无固定格式要求), 在面试时由考生直接交给导师,上交后恕不退还。申请考核制考生,请按院系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考试及录取

  (一)申请考核制具体考试录取流程依据院系发布的申请考核实施细则操作,请考生予以密切关注。

  (二)普通招考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均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进行。初试于 2019 年 3 月 9-10 日进行,笔试三门:专业方向卷;专业综合卷;外国语(第二外语)。(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在初试期间加试政治理论)。初试成绩约于 4 月初公布,初试各科成绩(少民骨干计划除外)必须在 60 分以上方可进入复试,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各院系根据初试技术分,按 200%-300%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公布。初试技术分计算公式为:专业方向卷成绩(业务一)*25%+专业综合卷成绩(业务二) *25%+外语或二外成绩*10%。复试安排在 4 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含面试、政审。(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在复试期间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复试专业面试成绩在 7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初试与复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生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专项计划(少民骨干计划/无专项计划)、初复试综合成绩和政审情况确定录取结果:

  (1)少民骨干计划录取在全校范围内通盘考虑,我校将根据博士生导师意愿,优先录取各科成绩均合格者,优先录取初复试综合成绩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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