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2-17 11:06:21来源: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科研成果的音乐理论和实践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与应届硕士毕业生(均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书》见下方附件)。

  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

  1.专业方向、导师信息请参见“博附件一”。

  2. 报考人员须提交的报名材料请参见“博附件二”,其中须提交的论文、作品等报名材料须为考生本人原创,否则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3. 具体报名时间、方式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19年博士招生安排》。

  五、考试

  1.作曲系、音乐学系各方向考试分初、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请参见“博附件二”)。

  2.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声歌系、民乐系各方向及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方向,采取“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请参见“博附件二”)。

  3. 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加试成绩以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参加其它考试。

  4.建议阅读书目请参见“博附件三”。

  5.报考费用:报考费200元(报考费须在网上报名时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报考费视同报考未成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费用不退。

  6.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7. 考试时间:2019年5月。

  注:具体考试时间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19年博士招生安排》。

  六、报考和录取类别

  1.非定向: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报考时须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在网上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签字盖章。

  七、录取

  1.根据各科目考试成绩,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情况,以“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为录取原则。

  2.录取总名额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限。

  3.一位导师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八、学费及住宿费

  1. 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2. 住宿费:校内宿舍每生每学年1200元;北京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

附件下载:

2019年指挥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pdf

钢琴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办法.pdf

管弦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办法.pdf

建议阅读书目.pdf

民乐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考试办法.pdf

声歌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办法.pdf

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pdf

音乐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pdf

专业方向、招生导师.pdf

作曲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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