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连理工大学考博时间

2019-02-03 11:56:21来源: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审核程序与内容

  1、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各学部、学院应组成专家组对学校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终审。终审应依据各学部、学院制定的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评价,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部、学院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2、外语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英语:(1)六级≥425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

  (3)雅思≥6或托福≥80/550或GRE≥260/1300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和成绩单)

  小语种:仅限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外语各种考试成绩证明以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1日后的有效。若申请人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超出有效期的,或不符合免考的可以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时间等安排详见招生网页通知),并需达到规定的录取成绩。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各学部、学院负责组织。学部、学院须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者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的教授(或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每部分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部、学院确定。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各部分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三年,以备相关部门核查。

  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部、学院在第一时间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的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部、学院制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三)录取

  1、外语达到规定要求,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者。

  2、各学部、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导师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复试成绩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按照导师名额排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4、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19年9月入学,其中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个人档案及工资关系保留原工作单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工资关系转出手续)。

  五、建筑与艺术学院公开招考考试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2019年2月22日

  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时间:2019年2月27日——2019年2月28日(请与申请考核制要求提交相同的报名材料,详见上文)

  建筑与艺术学院申请考核制未通过的考生将自动转为公开招考形式。

  2、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24日。

  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可于考试前一周在网上下载打印。报名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发放准考证。

  复试时间安排在2019年4月。考生复试资格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学院负责公布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复试具体要求见学院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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