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0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博士招生简章

2019-11-28 18:10:00来源:网络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0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考博英语为广大考生分享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0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希望能为大家在考博中提供到帮助。

为推进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为核心,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医学发展需求的优秀创新人才,建立更加科学、公平、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根据学校《关于做好苏州大学2020年硕博连读和 “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苏大研〔2019〕132号) 、《苏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苏大研〔2019〕109号)、《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苏大研〔2018〕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培养目标

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临床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临床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详见苏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属第二医院栏目)。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硕博连读生

我校二年级在籍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学术型,不含单独考试和定向就业研究生)。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符合我校2020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并满足以下要求:

1. 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师生关系和谐;

2. 应具有高水平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3. 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4. 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有阶段性的科研成果。

(二)“申请-考核”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符合《苏州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在入学前须取得全日制硕士学历和学位(原则上为学术型),且为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硕士阶段须就读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高水平学科(专业);具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表达能力,体现较高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具体要求按《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请-考核”制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要求;

3. 本科和硕士均为知名高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

4. 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要求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入学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临床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要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 所报考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7.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招生导师资格

1. 具备上岗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按“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0年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上岗招生申请制实施细则”并经学校审核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2. 招生专业与科室所在学科一致。

3. 鼓励有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鼓励各学科专业组建导师组,共同招生、联合培养。

五、招生名额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名额占2020年度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80%,每位导师2020年原则上仅能招收以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方式的考生其中1名,且占用上岗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0年的招生计划。

六、申请程序

(一)报名工作

11月15日-20日,申请人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同时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9号非矿院303室或304室,材料提交截止日期1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1. 《苏州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或《苏州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本人自述报告(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硕士就读证明);

3. 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4. 外语能力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5. 本人已公开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的复印件;

6. 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

7.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二)资格审核

11月26日前,我院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三)综合考核与录取

12月9日前,我院将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和素质考核。

七、考核与录取

严格按照《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工作基本规范》组织考核工作。

申请材料通过审核的考生,医院组织导师和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应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名教授,设具有中级职称的秘书1人。考核过程须严格纪律,真实记录并妥善留存记录材料。

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申请人思想政治品德、硕士课程学习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包括:专业知识、论文写作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科研兴趣、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和是否具备硕博连读或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培养的潜能及综合素质等。

考核总分100分,内容有:

(一)申请材料审核和评价(30分)

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应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

(二)综合面试(70分)

1.形式:由医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每人不少于30分钟。

2.内容:

(1)申请者介绍个人简历、学术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能力、学术志趣、科研成果及成为博士研究生的研究设想等。

(2)考核小组专家考察其外语水平、基础知识掌握、综合能力应用及语言表达交流能力。

(三)考核合格线:60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合格的考生作为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学校审批,并在医院网上公示。

八、其他

1. “申请-考核”制只招收非定向(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定向(在职学习)博士研究生。

2. 凡“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 拟录取的申请人需在11月底前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报名。

4. 本实施办法经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5. 本办法由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教育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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