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11-19 10:16:42来源:南通大学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南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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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硕博连读

  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类别考生。具体报名条件、程序、要求见《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录取的考生占导师2021年的招生计划。

  (二)“申请-考核”制

  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类别考生。具体报名条件、程序、要求见《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录取的考生占导师2021的招生计划。

  (三)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规定的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我校公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38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申请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 http://222.187.120.13:9000/default.aspx?ReturnUrl=%2fadmin%2fadmin_index.aspx)(逾期不再补报),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严格按系统的格式上传)及缴纳报名费240元(报名成功后即可在系统中直接缴费)。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1. 硕博连读: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24日

  2. “申请-考核”制: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4日

  3. 普通招考:2021年1月15日-2021年3月5日

  四、资格审查

  (一)硕博连读: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于2020年11月25日前寄(送)到所报考学院(南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办公室,陈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12627;南通大学医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启秀路19号,南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羌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51558、85051980。),如因申请人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送)报名材料到相关学院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寄(送)地址(请在信封注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材料”字样)。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人考核资格,并按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及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生密切关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的有关通知说明。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用A4纸下载打印);

  (2)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办公章);

  (3)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

  (4)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复印件;

  (5)专家推荐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

  (6)思想政治考核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在单位盖章,密封后提交);

  (7)其它相关材料。

  (二)“申请-考核”制: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各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要求于2020年12月25日前寄(送)到报考学院(南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办公室,周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12512;南通大学医学院邮寄地址:南通市启秀路19号,南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羌老师,联系电话:0513-85051558、85051980。),如因申请人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送)报名材料到相关学院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所提交材料必须完整;寄(送)地址(请在信封注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字样)。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定是否给予申请人考核资格,并按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及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生密切关注南通大学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的有关通知说明。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 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登记表1份(网报完成后用A4纸下载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

  3. 硕士学习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申请人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

  5.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6. 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1名须为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信(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8. 思想政治考核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在单位盖章,密封后提交);

  9. 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提供);

  10.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通过证明及研究进展;已获硕士学位申请人须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11.博士阶段科研计划书1份。

  (三)普通招考:

  考生于2021年3月9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到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申请人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核,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请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 南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用A4纸下载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试时提供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申请人,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3. 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申请人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本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5. 科研成果目录及附件1份(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6. 除拟报考导师之外的专家亲笔推荐书原件2份(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7. 思想政治考察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密封后提交);

  8. 南通大学(含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我校(附属医院)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与考试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根据各学院公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进行,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未通过考核者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

  因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招生指标被占满的导师将不再接收普通招考考生报名。

  (二)普通招考:学校统一组织考试

  1.初试

  初试科目:外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初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28日;

  初试地点: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啬园路9号)(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一步通知)。

  2.复试(学院组织综合面试)

  (1)根据初试成绩,按照一级学科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2)复试内容:含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素质能力。

  (3)复试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进一步通知

  (4)复试地点:由各学院通知。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构成(总成绩=初试成绩/3*50%+综合面试考核成绩*50%),其中初试总成绩满分300分,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目录中招生专业及方向的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各学院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院后,在本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3.校研究生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交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在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校研究生院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最终拟录取名单;

  4.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签订好定向就业协议或不能将档案调入我校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学费收费标准、学习年限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0000元/年/生。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21年录取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核定为准,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我校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形式,学习年限: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四年。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南通大学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202东1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

  电子邮件:yzb@ntu.edu.cn

  十、其它说明

  1.我校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帮助并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政策参见学校最新规定。

  2.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3.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4.我校不提供历年试题、不办考研辅导班等。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5.以上文件如与教育部招生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原文链接:http://yjs.ntu.edu.cn/Detail/News/883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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