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领域2021年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细则

2021-01-29 11:43:31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东北师范大学汉语国际教育领域2021年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细则。

  点击查看:全国各院校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及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 招生选拔机制,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激发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 选拔,特制订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国际汉学院组织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教授委员会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 的领导参加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 责制订《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 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由学院博士研究 生招生工作小组选定。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成 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 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具有硕士学位;

  4.具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 校教师(含孔子学院专任教师、公派教师、志愿者教师等),不招行政教辅人员、专职 辅导员、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其中国家公派教师和汉语教 师志愿者赴海外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需由教育部语合中心出具证明;

  6.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7.外语要求:

  (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425 分(2005 年以前 CET-4 成绩为“合格”);

  ②CET-6≥425 分(2005 年以前 CET-6 成绩为“合格”);

  ③IELTS≥6.0;

  ④TOEFL≥85;

  ⑤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⑥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学习、用非中文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历 (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其他语种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三、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 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国际汉学院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 1 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确 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将以下全部申请材料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寄送至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5268 号东北师范 大学国际汉学院办公室,邮编:130024,联系人:李松蔓,电话:0431-85098276。为 确保材料的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 EMS 或顺丰快递。

  1.《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1 份;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份;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 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1 份;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1 份;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 份;

  6.所在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授课证明(其中编制内国际中文教师可以出具所在教 学单位授课证明,编制外国际中文教师可以出具能体现授课信息的正规聘用合同复印件 和社会保险证明);

  7.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含入职时间和岗位身份等信息的同意报考证明;

  8.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 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 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见附件 2;

  9.硕士学位论文;

  10.可证明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材料(例如:立项书、期刊论文、专著或获奖证书 的复印件等);

  11.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 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见附件 3;

  12.不少于 5000 字的个人研究计划,包括研究问题、该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等内容。 以上所有材料恕不退还,材料 2、3 和 5 到校参加综合考核时须交验原件。

  (三)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1. 材料形式审核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 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 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 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明确通过标准。此环节未通过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 核程序。

  3. 跨学科认定

  申请人是否跨学科由“材料审核小组”认定。综合考核前跨学科申请人须加试 2 门 考试科目,即《汉语及汉语国际教育基础》和《中华文化与推广》。加试方式为笔试, 每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不予 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 4 月中 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国际汉学院网站。

  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质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不计算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

  2. 专业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考核科目为《汉语国际教育综合》,成绩满分 为 100 分;

  3. 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考核和研究素养考核(含 个人研究计划),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外语水平考核满分 30 分(低于 18 分不予录 取),研究素养考核满分 70 分(低于 42 分不予录取)。 专业素质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均不低于 60 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 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 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 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

  四、其他

  本办法由国际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

  2021 年 1 月 27 日

  原文链接:http://scs.nenu.edu.cn/info/1123/20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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