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2022年博士招生简章

2022-01-12 10:18:11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为全面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优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申请考核招生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硕博连读招生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主管博士研究生的副院长、博导组组长,学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以及具体审核标准和结果认定。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牵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核选拔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对相关问题和线索进行查处。

  第二条 报考条件

  1. 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除必须具备申请考核招生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者本科或硕士阶段主修专业必须是经管类相关专业;

  (2)代表性学术成果1份。

  2.“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与学校相同,不另作规定。

  第三条 招生指标

招生专业

非专项指标

少骨专项指标(少数民族)

会计学

9

1

财务管理

10

1

审计学(含会计审计史)

6

1

  拟招生计划以2021年招生计划为基数,实际招生人数待教育部下达2022年学校招生计划后,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准。

  第四条 “申请-考核”制选拔程序

  1.考生申请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考生除按招生办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外,还须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进行申请人的个人陈述,从学习工作经历、能力、特别成就和研究设想等方面展开。

  2.资格审核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分别按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三个专业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各专业审核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组成。材料审核的总分值为100分,审核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教育背景(20分)、英语水平(20分)、科研创新能力及潜力(50分),其他(10分,含学术诚信和材料规整性等综合表现)。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审核评价标准,各专业审核小组须严格按既定标准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分值。考生的成绩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审查确认基础上,按照不超过可用于“申请-考核”制招生指标(含非专项和专项)3倍的标准,对进入综合考核程序的考生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科目包括专业英语(分专业考核)、经济学和专业课三门,分值均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分别进行。其中经济学(微观和宏观经济学占70%、计量经济学占30%)进行笔试考核,专业英语科目通过笔试和面试综合考核(笔试占70%、面试占30%),专业课通过面试考核。上述三门科目任一科目出现不及格将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将严格按学校招生办法中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一票否决),并重点其关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4.审批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相加构成,将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最终成绩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认无误后,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 “硕博连读”选拔程序

  “硕博连读”选拔程序按照学校硕博连读招生办法规定进行。

  第六条 相关说明

  1.材料寄送

  报名考生请于2022年3月7日前将报考和相关证明纸质材料寄送至会计学院,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泉楼南403 电话:02788386514 董老师(建议用顺丰快递邮寄)

  2.具体考核安排请关注学院网上通知.

  3.报名考生请加入会计学院2022年博士招生QQ群:370757036,以便交流沟通。

  第七条 本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由会计学院“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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