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2022-01-14 11:29:33来源:天津大学

  依据《天津大学 2022 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结合自动化学院实际情况,制定 2022 年工程博士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类别和项目

  (1)招生类别:085500机械; 085800能源动力

  (2)招生项目:

  A-普通类型:面向社会和硕士应届生。

  B-项目制:我院在能源动力专业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电网天津电力公司以项目制形式开展工程博士招生,招生计划单列(以当年实际情况为准)。

  C-区域发展专项计划:依托天津大学区域发展研究院招收当地合作企业在职人员(咨询电话022-87371383)。

  D-其他专项计划:包括学科交叉导师团专项计划以及创新创业方向等,具体可关注当年招生简章或说明,以当年实际情况为准。

  (3)招生规模: 2022年招生计划数以当年学校下达我院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年限及学费

  工程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全日制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104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学费按照每学年学费标准缴纳,总学费按照学制收取。

  三、奖助学金

  我校构建起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多元奖励资助体系:详见学校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天津大学2022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注: 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单证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允许报考。

  (二)申请材料

  1.《天津大学2022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中所规定的所有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其中《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要求0.5万字左右。

  2.申请报考非全日制类型工程博士研究生在其研究计划书中,应明确提出,考生目前从事工作对所在领域、所在行业工程技术革新、所在区域经济发展起到的推动作用,可在已有成果、在研进展以及未来方向等方面论述。(请在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中的最后列出)

  3.申请-审核程序的具体安排:详见学校工程博士招生简章的要求。

  五、选拔方式

  申请-审核制程序共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详见学校2022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中的规定。

  (一)考核办法

  各专业(或学科方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小组,成员由本专业的工程博士生导师以及校外企业专家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秘书1人。

  1.外国语能力考核(100分):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一般5-1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按百分制评分,如未达到及格线(60分)的考生均属不合格,一概不予录取。

  2、专业考核

  (1)考核方式:采用学术报告、专家提问,以及现场抽题问答(各专业或学科自定)的考核方式。

  (2)考核环节:分为三个环节,专业基础测试占20%、专业综合测试占2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占60%。

  (3)分制:每一个考核环节的满分均为100分。每位专家根据情况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根据专家的分数取平均值。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三个环节中任一环节未达到及格线(60分)的考生均属审核不合格,一概不予录取。

  (4)专业总成绩的计分办法:总成绩= 0.2 *专业基础测试成绩+ 0.2*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0.6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

  (5)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 100 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二)其他说明:按照确保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依据《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及《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工程博士招生办法》,各专业(或学科方向)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招生选拔具体操作办法。

  (三)咨询电话:022-27405477;联系人:王老师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方式:依照各专业(或学科方向)的考生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结合当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考生拟报导师是否同意等因素,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并上报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10个工作日。

  (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当第一志愿导师不能录取时,可以按照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原则进行调剂。调剂可在本专业、本院相近学科范围内进行;若本院或本专业招生名额已满,申请者可自行在校内相近专业或学科范围内调剂。学院根据招生情况考虑是否需要接收调剂生,但对调剂生需重新组织复试工作。

  七、监督机制

  (一)申诉机制:

  工程博士生招生工作遵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综合考核环节有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 。对于其他相关问题的处理,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诉渠道:

  1. 申诉电话:022-27405477;

  2. 申诉邮箱:baoguowang@tju.edu.cn;

  3.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6号教学楼E区227办公室)王老师收,邮编300072。

  八、其他事项

  (一)工程博士生招生过程中的时间安排、注意事项、名单等会在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http://seea.tju.edu.cn/)或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持续和随时关注。

  (二)如发现考生申请材料有造假行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招生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办法由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2022年工程博士招生日程表,详见学校的招生简章。

  (六)未尽事宜参考学校制定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规定。

  本办法由天津大学微电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请查看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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