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环境学院2022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2022-01-14 11:30:31来源:天津大学

  为选拔工程科技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工程技术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根据《天津大学 2022 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环境学院工程博士专业招生简章如下:

  一、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 2022 年通过“申请-审核”制报考天津大学环境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

  二、 报考条件

  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 2022 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申请材料:《天津大学 2022 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 招生类别和项目

  1、招生类别:085700 资源与环境(选择其他专业报名无效)。

  2、招生项目:

  A-普通类型:面向社会和硕士应届生;

  B-项目制:本年度我院将按照相关规定,面向国家重点行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等企业以项目制方式招收工程博士生,该类型的工程博士生的选拔办法,将参照该办法执行,招生计划单列。

  C-其他专项计划:包括学科交叉导师团专项计划以及创新创业方向等,具体可关注学校当年招生简章或说明,以当年实际情况为准。

  3、招生规模:33 名左右(2021 年招生规模),2022 年招生计划数以当年学校下达我院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 学习年限及学费

  工程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年,全日制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 10400 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 30000 元/生/学年,学费按照每学年学费标准缴纳,总学费按照学制收取。

  五、奖助学金

  学院工程博士专业研究生资助体系和奖励体系参考学校的奖助学金资助办法具体见《天津大学 2022 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考核方案

  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程序共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一)个人申请

  网上报名,具体见《天津大学 2022 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二)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按照该专业学位领域,成立不少于 5 人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下一阶段的考核者,审核的材料主要为:

  1、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

  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工程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

  3、考生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 2022 年 4 月下旬携带全部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现场确认合格后,学校将出具《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证明》,凭该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特别说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场确认工作或改为网上进行,届时请关注我校研招办通知,以最新通知通告为准。

  (三)综合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采用客观业绩打分与综合面试考核打分相结合的方式,由校内专家及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校外企业人员共同组成考核专家组进行考察。

  2.考核环节:

  客观业绩打分(满分 100 分,权重 0.3),即对考生已有科研背景的考量得分,考核内容包括:考生近五年的科研成果(包括以主要负责人承担的国家级及省部级工程项目情况,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情况,授权专利情况,科研获奖情况等)。综合面试环节得分,通过考生研究成果与研究计划介绍,面试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由以下三方面组成:考生研究成果与研究计划介绍(满分 100 分,权重 0.2):PPT展示 10-15 分钟:包含个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工程项目实践经历(重点介绍)、工作经历及取得的代表性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思路和计划等内容。

  综合素质面试(满分 100 分,权重 0.2):包括攻读博士的初衷、职业价值观、工程伦理、思想政治、领袖才能,责任心等方面。专业基础及前沿知识(满分 100 分,权重 0.3):围绕考生所负责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及个人贡献、工程实践经历展开提问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对专业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从工程中提炼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对报考专业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培养潜力等方面。

  3.分制:总成绩分值为 100 分。

  4.总成绩的计分办法:

  总成绩=客观分×0.3+考生研究成果与研究计划介绍×0.2+综合素质面试×0.2+专业基础及前沿知识×0.3。

  七、录取办法

  依据学校下达的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和综合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按申请该专业的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每位导师的招生上限为 3 人,超出上限的拟录取考生需调剂导师志愿,考核总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予录取。

  八、监督机制

  (一)监督机制: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申诉机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三)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 022-27892622;申诉邮箱 shilimei@tju.edu.cn。

  九、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见《天津大学 2022 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通讯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135 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43 楼 B505,邮编 300350。

  联系电话:022-27892622

  联系人:石老师

  学院网址:http://tjusee.tju.edu.cn/

  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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