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03-08 14:58:31来源:网络

  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包括:招生规模、学习形式和学习年限、选拔方式、博士申请条件、考博申请材料、招生计划及培养方式等相关内容。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两种。

  “申请-考核”制是指学校面向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试点选拔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以个人申请考核取代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是指符合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通过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按照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合格,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攻读方式为全日制,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且在读期间进行全脱产学习。

  二、招生规模及学制

  我校应用经济学学科2023年计划招生人数预计10名左右,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学习年限为4-6年,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及其他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三)学历要求(满足条件1或2)

  1.应届硕士毕业生:2023年入学前能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四)仅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职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五)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意见(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六)申请人原学习专业或所从事研究的专业应与申请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

  (七)报考人员身心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报考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八)不接收已被国内外高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

  (九)“申请-考核”制考生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学术业绩及英语水平要求:

  1.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IELTS)6.0分及以上;托福(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

  2.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取得以下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之一: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相关北大核心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或获省部级政府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5);或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

  学科竞赛主要包括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研究生案例大赛、“挑战杯”系列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四、招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博士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遵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审核无误后签名确认。我校2023年博士生招考不收取报名费。

  “申请-考核”制系统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 2023年2月15日;普通招考系统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3月30日。

  (二)材料提交

  1.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及顺序(不装订)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原件。应届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可不填,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广东财经大学。(内容不得更改)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明材料:

  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5)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申请-审核”制考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

  (1)其他能反映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材料: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硕士学位论文及全部论文评阅书的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交开题报告及完成部分的论文初稿)、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等。每位考生择其摘要及重点部分,材料总页数不超过50页。

  (2)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2.“申请-审核”制考生在2023年2月15日前、普通招考考生在2023年3月30日前,必须将材料寄送(限EMS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至学校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完成材料审查工作后,统一公布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三)考试考核

  1.“申请-审核”制考生

  (1)各招生学院成立“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2)综合能力考核拟安排在2023年3月初进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 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同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小组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笔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并对申请人的考核总体情况进行评分。考生的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权重。考试内容参考书目见附件2

  2.普通招考考生

  (1)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2)初试日期及科目:初试安排在4月初进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科目为英语(不含听力)、两门业务课(具体科目见附件2),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时间均为3小时。

  (3)复试: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四)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经全面考查,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五、学费、奖助学金及住宿

  (一)学费标准:收费年限为4年,标准为10000元/生·年。

  (二)奖助学金: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优评先奖励。奖助学金体系完善、奖励覆盖面宽、奖励力度大。同时,学校设置三助岗位。在四年学制内,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按规定申请奖助学金,具体标准依据学校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放。

  (三)住宿情况: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均可申请宿舍,单人单间,学校为博士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住宿环境。

  六、其他

  (一)请考生报名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二)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四)考生申诉机制

  若考生本人对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相应结果通知后的3日内向学院提出复议书面申请,写明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学院、报考专业、联系方式及复议理由,考生本人签字,学院将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给予回复。如考生仍有异议,在收到学院回复的3日内,向学校提出复议书面申请书,申请书本人签字后拍照发至GCBZ@gdufe.edu.cn邮箱,邮件名称为“2023年博士招生复议-姓名”。学校将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给予回复。

  (五)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博士生培养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

  邮编:510320

  招生热线:020-84096627

  电子邮箱:GCBZ@gdufe.edu.cn

  网址:http://yjsc.gd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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