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2023-04-03 16:55:40来源:网络

重庆大学自动化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其中包括: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组织形式和职责、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和要求、考核程序等相关内容。

根据重大校发【2023】35号文件《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3】41号文件《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机制。

1.普通招考: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申请-考核”机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申请人仅限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申请-考核”机制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组织领导

1.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晓杰、林景栋

成 员:宋永端、孙跃、柴毅、孙棣华、苏玉刚、梁山、陈刚、袁利、尹宏鹏、戴欣

监督投诉受理:袁利(023-65678822)

咨询答疑:喻薇(023-65678831,65112174)

三、招生指标

我院面向全社会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19个,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名额为10个。

四、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安排

即日起-3月27日 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并在网站上反馈审查结果

① 居民身份证;

② 学位、学历证书(以报名前获得的文凭为准);

③ 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及报考条件的符合性进行核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配合学院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月27日-4月5日 组织材料审核组专家,完成对申请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核,并给出相应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可进入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并于4月7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加入QQ群:115347975,入群请以实名申请。

即日起至--4月2日下午5:00前以“考生姓名电话+报考导师+报考类别【学历博士或工程博士】”命名,主题为“2023年博士考核材料”相关考核材料整理成一份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weiyu87@cqu.edu.cn邮箱)【并同步邮寄纸质材料(4月10日前送达),收件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主教楼19楼 甘老师收023-65112174,仅接受顺丰快递(不含顺丰同城)】,考核材料清单如下: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②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③PPT电子版【以考生姓名+报考导师命名】(包含个人简历、主要科研工作及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专业方向及初步研究计划);

④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及相关认证报告(如报名网站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

⑤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意见;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⑥研究计划书;

⑦报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考生(除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外)出具“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

⑧报考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以及考生所在社保单位开具同意考生报考全日制工程博士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⑨考生学术背景相关补充材料(如果有)

4月13日全天进行考核面试(具体分组事宜后续群通知);

4月21日下午3点前在自动化学院官网上公示考核成绩;

2.考核内容

(一)学术水平考核

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需已按培养计划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考核小组着重对申请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申请考生的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本学科前沿领域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进行考核,并给出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综合面试等四个科目成绩。各科目成绩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报考导师给出的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30%,面试组其他专家的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70%,每位考生原则上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逐一与申请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申请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并给出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

3.考核分组

考核工作由若干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每个考核小组由不少于7人的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专家不少于1/2,组织对申请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最终成绩算法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15%+专业综合×25%+综合能力×50%;

入学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综合考核成绩*90%;

五、公示

学院按照GAS系统导出公示成绩表,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

六、录取工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考生申请材料、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成绩等,根据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1)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考核合格生源中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综合能力成绩分数高者排前。学院根据剩余指标的情况,启动相应的调剂工作,调剂工作流程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英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以及最终考试总成绩任一不及格者(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均不予录取。注:各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计。

体检时间2023年4月1日至4月26日,体检地点为A区校医院或虎溪校区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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