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类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2023-04-27 15:14:34来源:网络

202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招生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考核”的综合考核方式。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递交申请材料,接受考核。

为助力创新型国家建设,培养高层次、领军型工程技术拔尖创新人才,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急需 ,培养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急缺的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我校继续在2023年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招生规模约为108人。

一、招生类型

我校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及能源动力四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博士研究生。招收类别为定向培养(在职人员)。

二、招生专业与学院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学院
85400电子信息自动化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民航学院
航天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85500 航空学院
能源与动力学院
机电学院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航天学院
85600材料与化工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85800能源动力能源与动力学院
自动化学院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备注: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中国航发控制系统研究所、中国航发四川燃气涡轮研究院、北京动力机械研究所、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与我校有国家急需人才培养计划合作,有意申请的考生,可咨询研究生院招生办或报考学院。

三、报名条件

报考需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进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若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考生报名前须向报考学院和导师进行咨询,了解报考专业招生情况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报名。

5. 有两名本行业或者本学科领域具有正高职称专家推荐,报考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6. 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前须征得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

7. 在职考生一般来自大型企业、重要科研院所等单位,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四、报考方式和资格审查

招生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考核”的综合考核方式。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递交申请材料,接受考核。

1.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之前完成网上报名提交,逾期不予补报。

2. 报名方式:考生登陆http://yzsbm.nuaa.edu.cn/,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打印生成《202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4. 申请材料

(1)2023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202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3)专家推荐书2份(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格式);

(4)最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复印件;

(5)本人在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的证明材料;

(6)本人最具代表性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按以上顺序排列,以便审核。材料纸质文档通过邮政EMS寄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9日(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网报信息未提交成功,或未能按时、按要求寄送材料者,报名均无效。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5. 资格审查

(1)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进入复试名单由学院确定。

(2)参加复试考核前,考生在招生系统缴纳复试费80元,学院审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核。

五、考核与录取

1. 综合考核采用线下面试形式。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定向就业考生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其工资、福利、医疗、社保等相关待遇均由该生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执行。

3. 录取的考生于2023年秋季学期入学。

六、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

1. 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制4年,定向就业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8学年。

2. 学费标准:全日制定向就业生1.2万元/生·年,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生2万元/生·年,按4年收费。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毕业时,发放注明学习方式字样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时,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查询、联系方式

1.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www.graduate.nuaa.edu.cn),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页公布。

2. 联系电话:(025)84895721

电子邮件:nuaayzb@nuaa.edu.cn

地 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邮政编码:210016

3. 各招生学院咨询电话

航空学院025-84891274http://aero.nuaa.edu.cn/
能源与动力学院025-84890520http://cepe.nuaa.edu.cn/
自动化学院025-84890132http://cae.nuaa.edu.cn/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025-84892417http://ceie.nuaa.edu.cn/
机电学院025-84890249http://cmee.nuaa.edu.cn/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025-52112904http://msc.nuaa.edu.cn/
民航学院025-52113903http://cca.nuaa.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025-84892974http://cem.nuaa.edu.cn/
航天学院025-84892805http://astro.nuaa.edu.cn/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025-84892830http://cs.n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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