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

2024-03-05 15:31:08来源:网络

辽宁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类)报考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时间安排:2024年3月4日13时(预计开通时间)至2024年3月7日15时(逾期不予受理)。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对学校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类)报考信息网上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信息自检

请考生登录“研招网”,按《辽宁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要求,对本人报考信息进行全面自检。确有报考信息更正需求的考生,可通过再次报名的方式完成更正。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开放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3日

二、报考信息确认

1.时间安排

2024年3月4日13时(预计开通时间)至2024年3月7日15时(逾期不予受理),已在“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准备参加我校博士初试考试的考生,请登录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博士管理系统”),按要求完成报考信息确认和提交审核材料工作。同期,学校安排专人进行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考生确认申请。

2.系统操作

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拼音(拼音字母均为小写)登录“博士管理系统”(须与“研招网”报名信息一致,登录后请自行修改密码并牢记),依次点击“确认报名数据”和“提交审核材料”菜单,按操作提示确认报名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对应的PDF格式文件,并完成提交。

部分考生存在多条报名数据,相关考生只能在“博士管理系统”中选择其中一条报名数据(对应报名号)进行确认,确认后其他报名信息自动失效。

“博士管理系统”网址:http://121.37.89.85:1040/

三、提交材料

以下材料中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须在有效期内。

材料(1)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专家推荐书、报考类别确认书(请按如下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

①“研招网”下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其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家出具的《推荐书》。推荐人应为与所报考学科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推荐书封面需加盖推荐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报考类别确认书》(请见附件)。请考生下载附件打印输出后按要求手写相关信息并扫描上传。无打印设备的考生可全篇手写后扫描上传。

考生所选择报考类别须与本人《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第5页“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中注明的报考类别一致。

材料(2)硕士阶段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部评议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请按如下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

①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可以是考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也可是考生人事档案中成绩单的复印件,但复印件须加盖材料出具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②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材料出具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材料(3)前置学历、学位相关材料(请按如下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

①硕士学历(学籍)、学位材料,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学生证一份;

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一份;

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一份

在域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②本科学历材料,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提交本人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在域外获得学士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材料(4)居民身份证(含双面信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按如下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件后上传)

①居民身份证(双面)扫描件一份(有曾用名的考生,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本人页或考生本人户籍属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有居民身份号码变更的考生,须提供属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变更证明》)。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院分党委或党总支出具意见并加盖印章,未就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印章,已就业考生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印章。

考生进行报考信息确认和审核材料上传的同时,学校将安排专人及时对考生上传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考生需及时关注“博士管理系统”中的形式审核结果,按要求配合学校尽快完成确认和材料审核工作。考生如不能按时提交以上材料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影响参加初试、复试、(拟)录取或被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其他

考生务必保证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有效,对于伪造、编造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初试、复试、(拟)录取资格或学籍。

学校各培养单位对考生报考信息的实质性审核工作,将在报考信息确认工作结束后进行,考生可通过“博士管理系统”查询最终审核结果。

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且最终审核结论为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初试考试。

考生可致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博士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4-62202349。

如需查看附件,请见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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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辽宁大学 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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