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2025年“申请-

2024-10-10 15:19:21来源:网络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其中包括:基本条件、报名申请、考核与评价等相关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国家发展研究院、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须按照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和本说明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良好的英语水平,具备利用英语进行科研、论文写作以及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00至12月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考程序详见北京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考生应当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报名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7:00,考生应当提供真实材料,学院收到报名材料后,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

申请国家发展研究院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寄(送)达以下9项材料(邮寄只接收EMS或顺丰快递,不接收同城快递)。请务必在申请资料封面及快递备注中注明申请学院和专业,即“国家发展研究院-申请专业名称”。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承泽园115办公室

联系电话:见原文链接

申请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寄(送)达以下9项材料(邮寄只接收EMS快递或顺丰快递,不接收同城快递)。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招生专业为“理论经济学(国家发展)”,请务必在申请资料封面及快递备注中注明申请“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5号北京大学朗润园202办公室

联系电话:见原文链接

申请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寄(送)达以下9项材料(邮寄只接收EMS快递或顺丰快递)。请务必在申请资料封面及快递备注中注明申请“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1号 北大科技园A座403

联系电话:见原文链接

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予退还。

2.提交报名材料清单:

(1)《北京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本科毕业院校及硕士毕业或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已获得硕士或者博士学位的、应届硕士在读的申请人,请提供本硕两个阶段的成绩单原件,缺一不可);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以及证明考生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研究成果复印件(已发表或者未发表均可);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考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的考生撰写的研究计划须和新结构经济学相关,报考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的考生撰写的研究计划须和健康经济学相关);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须专家本人签名,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请务必按要求提供以下至少一种证明:

a)北京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2015年12月至2019年1月参加考试)

b) TOEFL(IBT)(含家庭版 TOEFL IBT)成绩100分及以上(2023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c) GRE成绩320分及以上(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d) GMAT成绩650分及以上(2020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e)英语六级成绩600分及以上;

f)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g) IELTS成绩(A类)7分及以上(2023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h)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的学习并获得学位,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母语为英语国家或地区(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学习的应届生请提供所在学校或者院系的英文授课学位项目成绩单证明,并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英文授课仅限学位项目,不包含交流和培训课程项目) 。

请考生务必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上述英语水平证明之一,且成绩和参加考试的时间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材料。复试时须出示原件进行确认。

(9)证明学习或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

三、考核与评价

1.初审:国家发展研究院、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将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复试:进入复试后,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学院要求进行核验。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验。如学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5年3月中下旬,复试名单、时间安排等信息详见国家发展研究院、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和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网站。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复试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情况。考生须向复试专家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对于复试及格的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考生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学院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已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违规处理

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校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国家发展研究院、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将分别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申请人对院系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学院将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

七、其它事项

1.国家发展研究院、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依据学院制度为学生提供优厚的学院奖助金、国际交流机会和资助、学术发表奖励等。

2.学校不安排住宿,且不可申请学校住宿专项助学金,住宿费用自理。

3.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等事项见《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此说明中,报考国家发展研究院的事宜由国家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报考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的事宜由新结构经济学研究院负责解释,报考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的事宜由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

5.若上级部门在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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