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0-26 11:30:18来源:网络

中央财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首批建设高校,目前已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哲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我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统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3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和会计学(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我校还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和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 我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其中包括“千人计划”入选者2人、长江学者7人(含青年学者1名)、国家教学名师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北京市教学名师1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3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支持人才”55人。

  一、招生规模、类别及方式

  2018年我校拟招收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152名(含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生),具体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供报名时参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的生源状况和学科发展需求进行调整。

  2018年我校还招收两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分别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对口支援计划招生专业以经教育部备案的对口支援高校申请支援专业为准。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普通计划可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仅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按正式录取前与我校、学生就业单位等相关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不招收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不招收专项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2018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是通过初复试考试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是从优秀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是考生个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合格者免除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2 考核的招生方式。2018年我校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招收部分或所有博士生,招生说明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项计划不招收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生。

  特别提示:(一)校内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校内博导)原则上每人每年限招1-2名博士研究生;外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外聘博导,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姓名后带“兼”字的)每人每年限招1名博士研究生,录取学院将为其配备一名校内博导或组建导师组进行合作培养。博导简介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查阅。自2014年起,普通计划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执行以下政策: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普通计划总招生人数的30%以内,每名博导同一招生年度至多招收1名此类博士研究生,同时一名博导不能连续2年招收此类博士研究生。博导 2018年招收考生的招生类别情况在“中央财经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已进行标注。

  (二)骨干计划严格遵照教育部“录取非在职生源不超过50%,汉族生源不超过10%,非西部生源不超过20%”的录取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考生。

  二、普通计划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无硕士学位者不得报考);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非学历教育(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四)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历认证。认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F-15,咨询电话: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

  (五)中央财经大学教职员工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须于初试资格审查前提交经人事处批准的《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

  (六)以下三类考生:①录取类别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③录取类别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就业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培养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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