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法官安建须:将法理与民情完美结合

2014-02-18 09:36:59来源:和讯网

  按照一般的社情民意,大家都认为老太太的诉求合理。一审判决支持了老太太的诉求,理由是老太太在事件当中没有过错,且尽了最大的努力。A商场不服一审判决将案件上诉至佛山中院,理由是无法返还原物则不能解除合同。

  讨论该案时,安建须对案件作了以下分析:A商场与老太太成立买卖合同,A商场对手机有质量瑕疵担保义务。A商场将手机维修义务委托给生产厂家履行,等于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修理义务委托给了第三人来履行,这在民法理论上叫辅助履行。辅助履行人没尽义务,债务人仍应承担违约责任,这在合同法上也有相应规定。本案中,无论是B维修点还是C维修点都是生产厂家设立的维修点,厂家即是辅助履行人,辅助履行人更换了老太太的手机,即等于A商场更换了手机,原物已由A 商场收回,不存在无法返还原物的问题。因更换后的手机仍存在质量问题,老太太诉请解除合同,返还手机购买款依据充分,应予支持,A商场上诉请求应予驳回。经过如此充分的说理,A商场最终信服法院判决。

  “法官如果认为老太太不能提供原物,故合同不能解除,那就是没搞清法律规定中隐藏的内在法理而机械司法;如仅仅认为老太太没有过错,故判决合同解除,那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感情司法。”安建须表示,准确适用法律并进行谨慎的逻辑推理,我们就会发现对民事案件经分析而得出的结论与社会生活事实层面上折射出的普适的社情民意是多么的吻合。

  “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那就是法律适用掌握不好。”安建须说,自己始终坚信准确的法律适用可以妥善解决一切民事纠纷,正是基于这一份坚信与执着,才能沉下心去思考,去研究,作出一份既符合法理又符合普适的社情民意,令自己内心踏实的判决。

  安博士:专注研究学无止境

  安建须正在攻读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与他聊民商事案件,你会明显感受得到他的深厚功力。”与安建须一个合议庭的一名法官透露。

  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安建须在大学、研究生阶段读的都是民商法专业。2003年研究生毕业进入法院工作之后,从事的一直是与民商事有关的审判业务。

  “主要是兴趣。”安建须说,民法理论博大精深,从事民商事审判没有一定的理论支撑根本无法进行准确的法律适用。“有了强大的民法理论作指导,你看法条是活生生的,反之,法条是硬邦邦的。”

  对于法律适用之重要性,安建须列举了一个常见的例子:逢年过节,长辈喜欢给小朋友一些压岁钱,如果把事件简单理解为成年长辈对小朋友的赠与,那么根据法条规定,小朋友因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应属无效,那么成年长辈有权要求小朋友返还赠与物。

  “这不但不符合善良风俗,而且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安建须说,成年长辈给小朋友压岁钱,小朋友的监护人是知情的,也是认同的,那么这个赠与合同如果理解为成年长辈与小朋友的监护人之间的赠与合同,合同就有效了,也不会违背传统的善良风俗了。“你看,这个时候案件裁判与社情民意是多么地并行不悖,这就是法律适用。”安建须笑道。

  安建须目前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审判,海天酱油案这一知名案件就是由他担任的审判长,但他研究的领域并不仅仅限于知识产权审判领域。

  “院里作出的复杂的民商事判决,我都喜欢找来研究一番。把一个案件研究透彻真的是一件很美妙、很享受的事情。”安建须说。

  担任审判长之后,安建须对法律适用的研究仍未停歇。他是这样认为的:审判长负责制,为审判长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也对审判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判长作为合议庭案件审理的主导,只有对法律适用研究透彻,作出让自己踏实,当事人信服的判决,这个团队的凝聚力才会越强。“如果自己不专注于法律适用研究,合议法官的水平比你这个审判长更高,那么你只好退位让贤去了。”安建须说。

  安老师:挚情相待倾囊相授

  学识渊博、为人爽快,是安建须身边同事对他的普遍评价。很多年轻法官喜欢称他为“安教授”,很乐意找他讨论法律问题,而他总是热情相待,激情四溢,倾囊相授。

  有一次,一位年轻的法官向其讨教一个复杂案件,为解决好该案件,安建须进行了认真的推敲与分析。

  顺德郭某的舅舅为鳏寡孤独老人。老人生前,郭某对其进行了一定的扶养。老人去世后,留给郭某一张一万多元的存折。郭某不知存折密码,拿着存折和身份证到银行取款时,遭到银行拒绝。银行的理由很明确,郭某既不是老人的继承人,也不是遗产的受赠人,还不是存款合同的当事人。郭某后来将案件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认为银行说法有理,驳回了郭某的诉讼请求。

  “连我小区扫地的大妈都认为我有权取得舅舅留下的这笔财产,难道法律真的无法解决这个简单的问题?”郭某在二审开庭时动情地陈述。

  “会不会是法律规定与社情民意产生了冲突?”承办法官向安建须请教。

  安建须用自己思考的成果消除了承办法官的疑虑:老人没有子女,也没有其他继承人,可以让郭某申请认定老人留下的存款为无人继承、无人受遗赠的无主财产,认定存款为无人继承、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后,郭某作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有权分得该存款。案件最终得到了完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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