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2015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4-24 15:13:09来源:网络

  七、毕业及学位

  完成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并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

  八、监督机制

  成立两校联合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可向青海民族大学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部门进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九、其它说明

  1. 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凡发现有伪造材料并经核实,即取消申请、录取资格、直至学籍,三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

  2. 对在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三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

  3. 为保证培养质量,博士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

  4. 有关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等信息,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部和天津大学研招办网页会及时公布,敬请关注。

  十、联系方式

  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971-8237294   邮 编:810007

  联系人:却 洛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22-27404743   邮 编:300072

  联系人:张立迁

  附件:

  业务课参考书目

  1.藏学综合

  ①《藏族文化发展史》,甘肃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丹珠昂本著;

  ②《西藏佛教发展史略》,中国藏学出版社,2010年版,王森著。

  2.民族宗教学

  ①《宗教学通论新编》,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吕大吉主编;

  ②《民族理论通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金炳镐著。

  3. 藏医药学基础

  ①《藏医药学基础理论》,甘肃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毛继祖主编;

  ②《分析化学》(第五版,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武汉大学主编。

  4.藏传佛教原理

  ①《土观宗派源流》(汉文),西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土观·罗桑却季尼玛著,刘立千译;

  ②《教派》(藏文),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东噶·洛桑赤列著(东噶·洛桑赤列文集第三卷)。

  5.藏汉翻译理论与应用

  ①《汉藏互译教程》(汉文),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周季文、傅同和编著;

  ②《更敦群培文集精要》(汉文), 中国藏学出版社,1996年版,更敦群培著,格桑曲批译,周季文校。

附件1:2015年报考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doc
附件2: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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