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9-30 08:40:53来源:网络

  4.有2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于复试时提交。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公布,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按《山东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和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二年级在校硕士生中选拔,具体选拔办法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按照《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的规定》进行。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政策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五、报名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含“申请-审核制”、本科直博和硕博连读人员)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方式另行通知。

  报名后需根据我校要求交纳报考费。

  因各招生单位招生计划有限,部分导师会提前接收本科直博考生或硕博连读考生,普通招考的考生在报名前,应和报考学院或导师取得联系确定导师是否还有招生计划。

  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20日。

  六、资格审查

  普通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不进行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17日-18日

  七、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6年3月19日-20日,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方式为笔试。

  (二)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历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和跨学科考生要求加试。

  2.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在初试时进行,其他科目加试在复试中进行。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含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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