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06 16:20:47来源:网络

  八、考试: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5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国家文件为准)。

  2.初试地点:天津中医药大学校本部教学楼。

  3.初试内容:

  (1)外语(英语)1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外语统考);

  (2)专业基础课(招生目录中2×××)1门;

  (3)专业课(招生目录中3×××)1门,内容包括与导师研究方向有关内容(占50%)。

  初试均为笔试,科目为英语(含听力,需考生个人准备外语考试专用耳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共三门。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医学统计学”两门课(笔试)。初试成绩查询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bsbm/cjcx/,查询时间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

  复试时间安排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一般约在4月底。具体复试时间与复试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我校不再采取其他方式给考生个人发放复试通知。

  实行差额复试,由学校结合各专业考试情况划定外语、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复试分数线。复试按学科分组,复试内容主要包括:(1)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动态的掌握情况等;(2)外国语能力测试;(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形式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十、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分学科择优录取;录取名额向基础学科及亟需学科倾斜;优先满足院士、长江学者、杰青、学校系统内导师录取名额。同等条件下应届考生优先录取。

  2. 录取时必须将个人完整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作为学生档案保存为准,档案不能按时调至我校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一、学费及奖助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每生10000元(根据前一年收费标准公布,如录取当年有变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各类奖助学金情况,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十二、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完整正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由于报名信息错填、漏填而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个人联系电话从报名之日起至录取结束,始终保持开机状态,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我院。

  3.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用等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4.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辅导班,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5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四、其他

  单位代码:10063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

  邮政编码:300193

  联系部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电话传真:(022)59596191

  我校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tjutcm.edu.cn/

  电子信箱:zhaosk_2012@126.com

  联系人:张玉辉 刘磊

  注:1.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按教育部政策执行。

  2.本简章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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