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12 16:31:47来源:网络

  四、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6年我校拟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70名(含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专业方向及导师、招生计划见附表1(表中数据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指标为准)。

  五、招生类型、修业年限及学费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一般不超过六年。学费10000元/人/年,享受国家规定的补助和学校的奖助政策。入学时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毕业时可就业派遣。

  2、定向就业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一般不超过六年。学费为10000元/人/年,不享受国家规定的补助和学校的奖助政策。学生入学时不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毕业时不进行就业派遣。

  六、报名

  报考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前现场资格审查,所有报名考试相关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招网(http://yjs.cueb.edu.cn/yz/)发布,考生随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认真准备网报材料和资格审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参加考前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1、2015年10月19日—11月30日“申请—审核制”考生网上报名。

  (1)网上提交信息

  考生初次登录“博士在线报名系统”时,请登陆http://yjszs.cueb.edu.cn/xscx/ 网址,点击“博士报名-申请审核制”注册姓名、身份证号和密码(请务必保存好密码)。

  用户注册完毕,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个人报考信息,并网上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2)下载并打印相关表格

  考生填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下载并打印PDF文件,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此表格系存档使用,请务必如实填写);

  2、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于2015年11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外语四、六级成绩,雅思或托福成绩,国外留学或工作证明材料等);

  (5)最后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主持课题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陈述(1500字左右)。

  (8)考生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证明;

  ② 本人硕士导师和一位所申请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同级别职称)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③ 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9)考生为在职专任教研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两位所申请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同级别职称)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② 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

  ③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并将原件提交研招办,否则报名无效。

  注意: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交纳报考费

  (1)标准:200元/人。

  (2)交费方式:网上缴费

  (4)交费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

  七、初选

  2015年12月1日—12月4日研究生部对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材料将提交至二级学科组(以下简称“学科组”)。学科组对考生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初选合格名单。学科组可结合考生实际情况,组织1-2门专业课笔试。研究生部将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网站公示初选合格名单。

  八、资格审查

  2015年12月11日研究生部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地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西门马路对面教学楼E-223会议室。届时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者,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资审时请携带如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

  2、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原件;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九、综合考核

  1、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3日 各专业综合考核。

  2、各专业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请以学科组通知为准。

  考核方式为考生进行个人陈述,并根据专家的提问进行现场答辩。考核内容:(1)外语水平(包括口语测试)。(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3)学术潜质、科研能力。(4)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

  3、2015年12月18日之前 公示拟录取名单。

  4、如个别专业因生源不足,可以组织该专业的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十、录取

  1、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且在读期间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

  2、在职专任教研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须在入学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保证第一学年全脱产学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申请人秋季入学,应届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1、凡不能脱离原工作岗位、不能将档案转至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生;对于脱离原工作岗位并将档案转至我校的考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如录取后,档案不能迁入我校,录取类别须转为定向就业,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2、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3、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4、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70

  注意:由于一些快递不能保证考生材料送至研招办,为防止材料丢失,请考生一律使用顺丰快递或者EMS邮寄材料。

  十二、联系方式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西门对面启铸温恭楼E-210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951759(各专业联系电话见附表2)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ueb.edu.cn/yz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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