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12 17:42:55来源:网络

  (二)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和综合面试。

  时间:2016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

  综合面试内容:

  1、英语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50分);

  2、专业面试(150分)。

  五、录取

  初试合格的考生原则上按照导师优先的原则,差额确定复试名单。

  六、有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新生收取学费,并执行如下学费、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规定:

  (一)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

  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专业):学费10,000元/学年,3年共计30,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

  在校学习期间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具体办法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三)国家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结合我校实际,博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12,000元。

  (四)学业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

  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区队人数的8%,每人每学期11,0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8%,每人每学期90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35%,每人每学期6,000元。

  (五)住宿费按学校规定统一收取;警用生活用品费由本年中标生产厂家直接收取。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我校2016年将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4人。

  八、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电话:010-83903086

  (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查号台:010-83903114

  (四)网址:http://yzb.ppsuc.edu.cn

  (五)电子邮箱:yzb_cppsu@sina.com

  (六)微信订阅号:公大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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