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2-02 14:16:17来源:网络

  5、外地考生可以通过信件方式进行函报

  工作、学习或档案所在地不在黑龙江省的考生可以函报,函报考生在网上报名后不邮寄证书和身份证原件(但需要邮寄复印件),取准考证时审验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其他材料同现场报名所需材料一样提交;报名费以邮政汇款方式邮寄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徐岩收”;同时提交一张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电子版照片上传到报名系统中,照片要求同现场确认考生一致。所有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在职专业学位硕士(MPH等)、高校教师、中外联合办学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获得硕士学位者不接受函报。

  四、入学考试

  1、初试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3月12日-13日(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地点:哈尔滨医科大学校部。

  3、初试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参加卫计委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

  5、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中内科学、外科学、肿瘤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课考试包括公共与专业两部分,各占50%。其中,内科学公共部分含诊断学30分,心内、呼吸、消化、血液各5分;外科学公共部分含总论30分,泌尿外、神外、普外、骨外各5分;肿瘤学公共部分为肿瘤学概论50分;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考试科目中影像诊断学公共部分含超声10分、CT10分、磁共振10分、X线10分、介入5分、核医学5分。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课考试含中西医结合和肿瘤学各50分。

  6、复试时间: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在初试结束后的第二天考生到报考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报到,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复试成绩记入总成绩。

  五、录取类别及学费收缴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培养和非定向就业培养,学费均为10000元/年,学制三年。

  六、科研成果归属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哈尔滨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及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哈尔滨医科大学,必须署名哈尔滨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哈尔滨医科大学将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七、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86671349,传真:0451-87503167,联系人:朱老师,徐老师;

  请考生随时浏览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以便了解最新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y.hrbmu.edu.cn/。

附件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2、博士专家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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