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2-11 17:48:29来源:网络

  3.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请打印出三张报名表,签名后寄到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报名完毕后,请及时在网上查询报名状态,查看是否通过审核(请注意:报名费汇款完毕、报名表收到,我办方予以审核)。

  5.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自3月1日开始);考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准考证。

  6.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录取时考生原工作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协议。

  六、考试

  1.初试时间:考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3月19日至3月20日,如有变动,将在网上另行通知。初试地点: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上海市中山西路1610号,以准考证为准)。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于复试前来我院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复试时请携带:①身份证、②准考证(网上下载)、③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原件);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考试形式为笔试。政治理论课加试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下午。

  七、资格审查

  我院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是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在复试前向招办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初试准考证及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签名)。其中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各1份);也可携带所学学科(专业)以外的科研成果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书面材料。

  八、体格检查

  体检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九、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应届毕业生入学时须校验硕士学位证书,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上海社会科学院代码:87903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07室 邮政编码200235

  联系人:答 浩 邱华婷 电话:(021)64871225

  传真:(021)64871225 Email:yzb@sass.org.cn

  网址:http://www.sass.org.cn


2023考博精品好课,点击图片查看介绍!

关注新东方在线服务号

回复【考博真题】领取备考必看真题集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更多>>
更多好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