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1-10 15:47:53来源:网络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2日(8:30-11:30,13:3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沈阳工业大学研招办(中央校区校部313A房间);

  现场确认需要本人携二代身份证到场进行信息确认、资格审查,递交报考材料。逾期未进行信息确认者,其网报信息无效。

  3.现场确认需提交下列材料:

  (1)《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格到下载专区下载);

  (2)《报考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生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表》(表格到下载专区下载);

  (3)两名本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书;(表格到下载专区下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

  (6)硕士成绩单

  (7)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9月10日前提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8)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查询:

  ①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 往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流程请见:http://www.chsi.com.cn/)。

  ③ 以已获得国外学位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上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单位提供的成绩单原件、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论文或科研课题证明等;

  4.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须在2017年4月12日至4月18日登录沈阳工业大学博士招考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六、评价与考试

  以“统一考试入学”方式报考的评价与考试过程如下:

  (一)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报考导师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考试。

  (二)初试

  初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4月19日-4月21日,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外语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

  (三)复试

  复试时间:初试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以及科研实践能力,并进行外国语的口语测试。

  七、体检

  复试通过后考生上交研招办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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